公司不給買社保怎麼辦?社保是要強制買的嗎?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傾向於去大城市工作,但是由於法律意識的欠缺,許多勞動者都沒有得到自己應有的權利,比如許多公司都不會主動給員工繳納社保。這種情況下,員工應該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公司不給買社保怎麼辦?社保是要強制買的嗎?


案例:小陳畢業後在公司工作了兩年多,由於公司各種福利待遇很差,公司一直也沒有給買社保,小陳無奈之下選擇了辭職,辭職之前和朋友吃飯,朋友是做律師的,聽他說了這事兒,當即讓他去申請勞動仲裁,最終判決公司給小陳補繳了這兩年的社保,並且還給小陳支付了經濟補償金。

公司不給買社保怎麼辦?社保是要強制買的嗎?


或許許多人會驚訝,補繳社保就算了,還要給小陳經濟補償金?確實如此,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同時,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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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本案中小陳不僅補繳了兩年的社保,而且還拿到了應有的經濟補償金。

以後大家在與用人單位之間出現什麼矛盾的時候,要積極去查相關法律或者諮詢律師,以便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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