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飛馬國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關於重整進展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210 證券簡稱:*ST飛馬 公告編號:2020-104

公司管理人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飛馬國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馬國際”或“公司”)於前期披露了《關於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84)、《關於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東、子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0-085)、《關於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87),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深圳中院”或“法院”)分別裁定受理了對公司、子公司深圳駿馬環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駿馬環保”)、控股股東飛馬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馬投資”)重整的申請,並指定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駿馬環保、飛馬投資重整管理人。公司、駿馬環保、飛馬投資進入重整程序後,積極配合管理人履行職責,全力推進重整各項工作。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管理人現就公司、駿馬環保、飛馬投資的重整進展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重整進展情況

(一)公司重整進展情況

1、深圳中院確定公司債權申報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5日,公司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定於2020年11月12日9時30分以網絡債權人會議的形式召開。管理人已於2020年9月27日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http://pccz.court.gov.cn)披露了深圳中院《公告》,敬請債權人關注。

2、管理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已對公司財產權利憑證、印章、證照等進行了接管。

3、公司已向深圳中院提交了在重整期間繼續營業並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的申請。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管理人就公司涉訴事項陸續向有關法院發出關於中止審理、執行程序的申請。

5、截止2020年11月5日公司債權申報期限屆滿,管理人共計接收76家債權人申報債權(在公司預重整程序中申報的債權視為在重整程序中已經申報),經管理人審查並初步確認的有財產擔保債權人1家,確認債權金額約為人民幣1.17億元,暫緩確認的有財產擔保債權人2家,涉及金額約為人民幣15.35億元;經管理人審查、複查初步確認的普通債權人38家,確認債權金額約為人民幣63.82億元,暫緩確認的普通債權24家,涉及金額約為人民幣52.90億元。債權人的債權金額最終以法院裁定確認金額為準。

6、管理人於2020年11月3日披露了《關於簽署重整投資協議暨確定重整投資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100),管理人代表公司與上海新增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增鼎公司”)簽署了《重整投資協議》,確定新增鼎公司為公司重整投資人。

7、管理人於2020年11月4日披露了《關於收到及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102),新增鼎公司與深圳市招商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招商平安”)簽署了《債權轉讓協議》,招商平安將對公司的債權人民幣558,352,388.59元及相關的全部主從權利轉讓給了新增鼎公司,新增鼎公司成為公司的債權人;同時,新增鼎公司經其股東會決議,豁免公司合計債務人民幣558,352,388.59元的償還義務。

8、管理人於2020年11月6日披露了《關於召開出資人組會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103),管理人定於2020年11月23日召開公司出資人組會議對《深圳市飛馬國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進行審議表決。

目前,管理人、公司、重整投資人以及有關方正密切溝通協商,積極推進公司重整進程,爭取儘快確定並表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

(二)公司控股股東、子公司重整進展情況

1、管理人已於2020年9月27日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http://pccz.court.gov.cn)披露了深圳中院《公告》,公告飛馬投資、駿馬環保債權申報、債權人會議等相關事項,敬請債權人關注。

2、管理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已對飛馬投資、駿馬環保的財產權利憑證、印章和證照等進行了接管。

3、飛馬投資、駿馬環保已向深圳中院提交了在重整期間繼續營業並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的申請。

管理人將密切關注飛馬投資、駿馬環保後續重整進展情況,並敦促有關方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風險提示

1、公司已進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順利實施重整並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於改善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推動公司迴歸健康、可持續發展軌道;如果不能順利實施,公司將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4.1條第(二十三)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1.1條的有關規定,若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或淨資產繼續為負值,深圳證券交易所將自公司2020年年度報告披露之日(公司注:即2021年4月30日前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之日)起,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3、飛馬投資、駿馬環保已進入重整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飛馬投資、駿馬環保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同時,飛馬投資為本公司控股股東,飛馬投資重整將可能對公司股權結構等產生影響。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管理人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的相關規定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持續關注並及時披露相關事項的進展。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投資者關注、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飛馬國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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