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新華社雙雙發聲:全世界只有中國房子有公攤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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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過房子的人都知道,實際使用面積會比建築面積少很多,而這差別的部分就是公攤!


最近,央媒、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國新聞網、光明網等媒體跟進報道相關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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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刊文報道。文章清晰的指出:公攤面積問題積弊已久,越漲越多的公攤面積實質上已經侵佔百姓的利益,也損傷了市場經濟的公平與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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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為《買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這麼坑的“公攤面積”到底怎麼來的?》等文章在網絡熱傳,激起了很多網民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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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華社、新華每日電訊一同發文《“公攤面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將公攤面積的討論推上了風口浪尖,文中追問:


“既然國際上基本都是按套內面積計算房價,為何我國計算房價、物業費等都要包括佔比頗高的公攤面積?職能部門治理房地產行業亂象之時,能否回應公眾關於公攤面積亂象的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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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有公攤面積的,全世界唯有中國。一百平方的房子,實際上只有70平,甚至有些還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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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個引來新華社專門發文怒斥的“公攤面積”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01


公攤面積包括哪些?

關於公攤

公攤公攤面積,是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的簡稱,它與套內建築面積之和構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築面積。對於公攤面積的處理,我國尚無明確法律法規出臺,因公攤面積的不明確,使其成為房地產交易過程中爭論的焦點。


依據《房產測量規範》可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即公攤面積為:


1. 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築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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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每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為牆體面積水面投影面積的一半。


如今房地產市場上高層建築公用面積約20-30平方米,以北京5萬/平方米房價來計算的話,一套房則需要多付150萬元。而且未來費用只會更多,例如物業費、取暖費等費用,均由住戶承擔。此外,就連新華社都曾指出,公攤面積的規模會增加購房者們的物業成本、供暖成本和其他一切成本。


02


關於取消公攤面積

對此,官媒用12個字明確回應了這些聲音,在新華社發表的《“公攤面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一文中寫道:(公攤)“長期存在但並不意味著合理”,畢竟這與國際的規範不匹配。尤其是隨著我國商品房市場的逐步完善,精裝房也相繼推出,市場規範的完善使得普通社區越來越不適合居住。


而且目前公攤面積沒有全國統一的評定標準,單價也沒有統一的衡量規定,面積多大和單價多少錢都是商家說了算,很多購房者甚至無法通過自己測量得出與合同上相同的數字。所以,即使在短時間內不能馬上取消,也應該在這方面儘快落實較為合理的規定來解決這一問題。


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發佈《關於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在這38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中,有一份全文3.1萬字的《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這也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由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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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都在呼籲取消公攤面積,尤其是在房地產稅引入後,隨著公眾輿論的聲音越來越高,未來取消公攤面積這一概念或許只是時間問題。


03


取消公攤對房價的影響

從開發商的角度來看,如果一套價值100萬元的房子,公攤面積為30平米,套內面積為70平米,那麼也就是說,這套房子買下來的話,單價就是1萬元每平米。如果將公攤面積取消的話,對於開發商來說,也是不能吃虧的,房屋的總價肯定是不會變的,也就是說,取消公攤面積之後,這套套內面積70平米的房子,價值100萬,單價為1.43萬元每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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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取消公攤對購房者的影響

首先,公攤面積對購房者最大的損害就是嚴重增加了購房成本。大家都知道買房的時候是按照建築面積算錢的,而建築面積又包括了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


套內面積雖然是可以測量出來的,但公攤面積就很難測量了,因為所謂的公攤面積包括了電梯、樓梯、過道、保安崗亭、車位等等,這些東西想要測量出來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對於已經買了房的人來說,取消公攤面積並不會給他們產生實質性的影響,換句話說,因為買房賺錢了一樣,難道開發商還要二次加價嗎?


答案顯然是不可能的,頂多是由於公攤面積的取消,業主可能需要繳納更多的物業費,雖說有些無奈,但對於已經買了房或者已經繳納好幾年物業費的業主來說,並不是一件壞事。


但很多人還是表示,因為此前買房算上了公攤面積,而這些都是要花血汗錢去購買的,心裡不是滋味,另外,在已持有房產的人群,房子就是二手房,二手房價格掌握在房主手上。如果公攤面積取消了,相信誰也不會按照原來價格來報,價格的虛實有待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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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你支持取消公攤面積嗎?

我個人覺得公攤面積確實不合理,漏洞比較多,譬如買個房100㎡,最後辦證測繪變105㎡了,房子肯定沒有變大,變大的只能是公攤面積,這樣對消費者不公平,基於這些特殊情況的存在,所以我也覺得公攤面積應該要取消。


但也有一個問題:一旦公攤面積被取消後,以前買的房子又該怎麼辦?畢竟他們的房子已經買了很久了,且一直以來,公攤面積的費用都是由他們自己承擔的,公攤面積取消後,費用會退給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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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筆者想說:公攤取消目前只是(徵求意見稿)中的意見性條例,能否真正實施,什麼時候實施也未可知,即使真正實施,必將帶來房價,房產稅等相關費用的系列變革,你支持取消公攤面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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