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時,要85到90年的工資表,沒有工資表不給算工齡,怎麼辦?

用戶4936226405384


我估計是檔案記載不清才產生這問題的。您說的85_90這段工齡很重要,因為第一這工齡屬於視同繳費年限,對養老金髮多少影響很大。二是如果您是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那除了累計繳費15年這個條件外,還要能證明您在特殊崗位上工作達到了規定年限(七年八年的我也記不清)。我估計是檔案記載含糊,社保部門才要求拿出當年工資單來證明您入職或在某個崗位工作。不知您原來所在是什麼企業,如果是改制的中小企業,這些財務檔案恐怕也不在了。所以您應先弄清到底問題出在哪裡,看看能否有其他辦法證明當年的工齡或崗位,如果有的話,就盡力去搜集證據吧!僅供參考。


長金老者


“退休時要85-90年的工資表,沒有就不給辦退休。”

回答如下:

1、辦理退休的依據是個人的人事檔案,出生年月以檔案中第一份材料的記載為準。

2、現在辦理退休的人員大都有在國有企業工作的經歷,工齡以招工表上記錄的時間為準。

3、因為我國的社保制度從1989年8月開始實施,但到1995年10月才有個人賬戶,所以1995年10份之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在辦理退休時按以下幾種情況確定工齡:

(1)個人檔案(請注意,個人檔案中的很多東西是自己在當年填寫的,是否真實責任都得自己承擔)記錄齊全、連續的,且從1989年10月繳納了社保的人員,按檔案記錄計算工齡辦理退休。(2)檔案記錄齊全、連續的,但1989年8月至1995年10月間沒繳或沒有完全繳納社保的人員,需要補繳齊社保才能按檔案記錄計算工齡辦理退休。

(3)要提供當年的工資表只有一種情況,且有兩個前提:一是你在1989年8月之前正式招錄為國企員工前做過臨時工,二是你做臨時工和後來招錄為國企員工是員一家企業。符合這兩個前提,如果你要想把做臨時工的時間也算入工齡,就必須提供工資表或其他的物證(人證沒用)。


羨雲鶴


實際上,在辦理退休審檔時,85到90年的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出現了疑問。

出現這種疑問估計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是在85年參加工作時為本單位臨時工,90年轉為正式工。93年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之前應為視同繳費年限,但是按照養老保險規定就必須提供在單位工作時的單位用工協議書,工資表等完整的證據鏈,來證明你在本單位工作的連續性。才能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

二是85年在單位是合同制,90年轉為正式工,合同制職工應在86年開始繳納養老保險,由於種種原因未繳費。正式工93年開始繳納養老保險,有些地區在91年就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你如果86至90年是合同制,就應提供工資表的同時,補繳費後才能認定為實際工齡。

三是由於歷史原因,檔案中缺項少頁,不足以認定實際退休工齡,工資表證明工齡的不間斷性。

總之,檔案中任何缺項就需提供工資表,它是證明你是否在崗的最直接的證據。

趕快買兩瓶酒找單位財務會計,查工資表吧!

居士解答,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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