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最高檢發佈六起正當防衛不捕不訴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6起正當防衛不捕不訴典型案例,進一步明確正當防衛制度的法律適用,統一司法標準。

此次發佈的典型案例分別是甘肅省涇川縣王某民正當防衛不批捕案、河北省辛集市耿某華正當防衛不批捕案、江西省宜春市高某波正當防衛不起訴案、湖北省京山市餘某正當防衛不起訴案、安徽省樅陽縣周某某正當防衛不起訴案、湖南省寧鄉市文某豐正當防衛不起訴案。

這6起典型案例特點明確:一是案件類型全面。包括不批捕案件2件,不起訴案件4件。二是指導意義典型。6起案例,雖然都是正當防衛,但突出的重點各有側重。三是案件起因多元。既涉及故意傷害、強姦、非法侵入住宅等,也涉及道路行車糾紛、暴力拆遷、傳銷等多發或備受社會關注的情形。

上述案例中,江西省宜春市高某波正當防衛不起訴案是關於對暴力傳銷的防衛。據最高檢通報,近年來,傳銷犯罪仍處於多髮狀態,從2019年數據看,全國檢察機關起訴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9683人,位於所辦理的刑事犯罪數第30位,略低於故意殺人罪。最高檢有關負責人表示,非法傳銷往往伴隨著對公民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嚴重侵害,容易滋生黑惡勢力違法犯罪,防衛人往往力量對比明顯失衡,面對不法侵害如不採取防衛行為將可能遭受嚴重侵害。對於伴隨嚴重暴力的傳銷犯罪,既要依法嚴厲打擊以震懾犯罪,遏制傳銷犯罪的蔓延,也需要通過案例和普法宣傳,支持遭受傳銷組織不法侵害特別是暴力傷害的公民進行自救自衛。

最高檢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批典型案例的發佈有助於司法工作人員進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能力,強化司法擔當,更精準地適用正當防衛制度,實現法、理、情有機統一。此外也回應了社會關切,進一步弘揚了“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薛應軍 民主與法制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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