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標準收費,青島婦女兒童醫院被罰3萬元

青島婦女兒童醫院又被罰了。本月剛因為劣藥的事,被罰了8964元。這次更嚴重,涉嫌超出政府浮動幅度收取醫療服務費,被罰了3萬元。上次是被藥監局罰的,這次是物價局。

青島市婦女兒童醫院

處罰類別: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處罰事由:當事人違反了青價費[2005]53號和青價費[2016]16號文件之規定,涉嫌超出政府浮動幅度收取醫療服務費。

處罰依據: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執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規定,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第(一)項所列的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價格的價格違法行為。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價檢處〔2018〕9號

處罰結果: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攜本行政處罰決定書將上述款項30000元解繳至青島市財政局罰沒款指定的代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青島市分行行政審批大廳(香港中路17號)。

處罰決定日期:2018/12/24

處罰機關:物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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