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農區法院:疫情防控和執行辦案兩不誤

鼠年伊始,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蔓延,牽動人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執行工作相關事項的通知》要求,惠農區法院執行局在確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的同時,採取多措並舉,確保當前疫情防控和執行工作兩不誤。

一、積極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惠農區法院執行幹警按照院黨組的安排部署,第一時間要求全體在石幹警取消休假,為能兼顧疫情防控和執行辦案工作,幹警分批次參加疫情執勤,剩餘暫不參加疫情防控的幹警正常執行辦案,切實在人員配備上做到兩不誤。

二、細化疫情防控期間執行辦案要求。出臺《惠農區人民法院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執行工作相關事項的通知》,就疫情防控期間執行辦案進一步細化,其中關於新收執行案件文書的送達、已查封凍結期限即將屆滿的續封續凍、採取拘留措施、涉執信訪案件的辦理、擬進行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結案的要求、即將超期案件的處理、訴訟保全案件的辦理等逐條進行細化要求,切實做到維護當事人勝訴權益。

三、嚴格執行執行辦案“三不得”。按照上級部門關於疫情防控相關精神,扛起疫情防控工作政治責任,要求嚴格執行,執行辦案“三不得”:一是不得組織集中行動;二是不得無防護接觸當事人;三是不得跨區域執行辦案。

在舉國上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惠農法院執行局多措並舉確保疫情防控工作和執行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環節、每一個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和執行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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