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法院:疫情防控和执行办案两不误

鼠年伊始,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牵动人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惠农区法院执行局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的同时,采取多措并举,确保当前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

一、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惠农区法院执行干警按照院党组的安排部署,第一时间要求全体在石干警取消休假,为能兼顾疫情防控和执行办案工作,干警分批次参加疫情执勤,剩余暂不参加疫情防控的干警正常执行办案,切实在人员配备上做到两不误。

二、细化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办案要求。出台《惠农区人民法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就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办案进一步细化,其中关于新收执行案件文书的送达、已查封冻结期限即将届满的续封续冻、采取拘留措施、涉执信访案件的办理、拟进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要求、即将超期案件的处理、诉讼保全案件的办理等逐条进行细化要求,切实做到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三、严格执行执行办案“三不得”。按照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精神,扛起疫情防控工作政治责任,要求严格执行,执行办案“三不得”:一是不得组织集中行动;二是不得无防护接触当事人;三是不得跨区域执行办案。

在举国上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惠农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和执行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执行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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