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問準備每週上4.5天班的部門,法律允許,但情理可通?

近日,看到某地政府準備實行每週放假2.5天的工作安排。心裡突感有些酸楚。薪資一分沒減,為人民服務的時間,每週卻少了半天。我就是想問問:"以後,星期五下午,百姓辦事找誰去"?

我想問問準備每週上4.5天班的部門,法律允許,但情理可通?


我想問問準備每週上4.5天班的部門,法律允許,但情理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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