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真的是自己的软肋吗?


过客

当今这个社会,谁还没有前任吗?

一个合格的前任就应该就像死了一样,选择分手的那天就应该断的彻彻底底,不要藕断丝连,如果还在纠缠那你们何必分手,都走到了分手这个地步没有什么现实,就是他不够爱你,不够珍惜你,难过是有的,但是你不能难过的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吧,所以难过一阵子就好了,俗气的时间会冲淡一切,为什么还会成为自己的软肋呢!

当初的那份感情过去了就是过去了,我们以后还要好好的生活,不能因为一段感情前任就是自己的软肋吧,那你的感情得多不值钱啊,在前任眼里也许早已忘记,最起码藏在最心底,永远不会打开。


糖糖聊故事


不一定


美好l


你始终是我的软肋却不会是我的铠甲 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

让我感谢你,

  赠我空欢喜。

  —— 林夕

昨晚朋友圈,女汉子小姐更新一条状态:“结束了一段一年的感情,沉浸下来,好好想想未来的路。”她以文字的方式向所有的好友宣告她已恢复单身。

  一周前,女汉子小姐就信誓旦旦的告诉我们她要分手,当时我们几个好朋友并没有把她的话放心上,“闹分手”这出戏看多了多少会觉得有些矫情,想着也许又会像以前那样不到一个月就和好,大家都当她开了个玩笑。

  1.

  但这一次,好像是真的分手了,彻底结束了,铁了心的那种,至少没有了前几次的拖泥带水,藕断丝连。

  听到消息的我更多的是欣慰,但又好像不全是,也有心疼她的成分,终于放下了这段能拍出80多集玛丽苏剧情的狗血姐弟恋。

  她说刚刚和朋友打电话,听到朋友的声音,想哭。我本来想说放声哭出来吧,想当年姐们也是这么过来的,分手时哭的撕心裂肺,后来为了不吵醒其他睡着的室友,半夜捂在被子里抽泣的那叫一个可怜,但当时的心情更多的是不甘,并非是留恋。

  可是后来我什么都没说,我想让她明白任何百毒不侵的人都曾经无药可救过。

  2.

  从此以后你与他再无瓜葛,就算是再次遇见,你也可以从容面对,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给他一个浅笑迷人,不再转头就会有廉价的眼泪,多的是感谢,感谢他始终都会是你的软肋,但永远都不会是你的铠甲。

  这段过往虽然狗血,但是依旧值得珍藏与回味,从生命中流淌过的那一年时间,在这一年中你们的欢笑与泪水,争执与快乐都存在在你们的共同回忆里,那时你所有的美丽是为他化的,你所有的温柔都是为他留的。

  有些事情,你想记得的就会记得;有些事情,你想忘记的就会忘记。如果忘记不了,那就不要忘记了。

  以后不论是谁向你问起:“你还会想起他吗?”

  你不会再没有骨气的回答:“早忘了!”

  3.

  永远别再去找他,就算留了他的电话号码和微信、微博...各种社交账号,也千万别再去找他。

  残留的爱恋不是你放肆的筹码,在你明白“你们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的时候,你就会明白,放过他吧,不要花任何心思在他身上,更不要花时间在他的周围,因为那都是可耻的浪费。

  爱情有时候就是毒药,在你拥有它的时候种下的毒,当你失去之后才会发作。你会自怨自艾,你会觉得孤独寂寞,你会有一段时间不能正常的过周末,无所事事到死。但是亲爱的,那些都只是时间问题。

  4.

  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以上都是表达真心,还有一些话放心里,你能明白自然最好,你明白不了也不强求。

  朋友就是这样,没有权利指手画脚,但是有资格对你关心,相信女汉子小姐的空窗期会瞬间过去,未来有更好的另一半等着你。

  相信自己,你值得拥有更好的人!

你始终是我的软肋,却永远不会是我的铠甲,你无法判断此刻拥有的是否是最好的,也无法知晓现在的人是否是最合适的,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每一天当做最幸福的日子,把身边的人当做最爱的人疼。

世上最美的情感不是感觉你有多美,而是感念于你对我有多好。世上最牢固的感情不是我爱你,而是我习惯了有你彼此依赖才是最深的相爱。只要我们还有回忆,昨日仍在,只要我们还有希望,明日尚待

-1-

分开快两年了,不曾联系。

恰巧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相遇,他看到她,她也看到了他。

喝了杯饮料后一起逛街,路过一处卖耳环的地方。

她问他,你觉得我会喜欢哪个?

收集耳环一直是她的爱好。他瞄了一眼,随手一指,恰好是她最喜欢的。

售货员小姐说,这个很漂亮的,帮你女朋友买吧。

他跟她对视一眼,都摇了摇头。

他真的很想用手挽着她的腰,说,好呀。

她虽然脸色没有表现出什么,但内心早已起了波澜。

可惜,不能。

大概多年以后,他还是能够轻松挑中她喜欢的东西,但是却无法帮她戴上。

她大概还是知道他会挑中,但是她已经不再悸动了。

她始终都会是他的软肋,却永远都不会是他的铠甲了。

-2-

梁智文第一次见方梓月的时候,是在一个朋友的婚礼上,与婚礼热闹氛围有点格格不入的她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穿着一件白色正装衬衫和西裤,但仍然遮挡不住她的腰肢纤细,小家碧玉,像古画里江南水乡女子一般。

梁智文不自觉地用手整理了一下发型,让自己显得更精神点,以自我感觉绅士般的步伐向她的方向走去。

梁智文选择了与她隔着一张空位的位置坐下,这样的距离不远不近,对于初次见面的人来说也不会存在压迫感。

这个距离更让梁智文心存悸动,她肤若凝雪,明眸善睐,温婉贤淑,身材娇小,却有着一张大眼睛,格外动人。

方梓月略略低头,认真专注地看着手机屏幕,丝毫没有注意到他。

从角落里落地窗折射进来的阳光,恰好打量在她的身上,似乎有点不真实的美好。

正沉浸在这种感觉里的时候,忽然,她抬起头。

梁智文猛的一惊,意识到自己的唐突之举。大脑还没想好该怎么解释自己的偷看行为,慌张的解释道:

“你好,请问这边的wifi 密码你知道吗?”

方梓月带着点自嘲的口吻,笑道:“我穿得这么像酒店的工作人员嘛,我还在上学,今天只是过来兼职督导。”

“哪有这么好看的工作人员,做婚礼督导多好,这么喜庆的事”

就这样,从兼职趣事到兴趣爱好再到学习生活。在方梓月不经意间说自己喜欢吃肉,并且无肉不欢的时候。梁智文看着她约90斤的体重,有一闪而过的错愕,随即大笑,带着一丝欣喜。

活动结束后,两个人互加了微信,但之后却一直没机会再见面。毕竟住的地方相隔较远,而且方梓月的学课和兼职活动占据了平时大部分的空闲时间。

虽然没有见过一次面,但只要每次看着方梓月发来的信息和各种自拍的表情,都掩藏不住内心的喜悦。

庆幸着,每天沉静在这种我不问,你乐意分享的日子里。

然而她并不知道,他多想了解她的所有,倾听那些关于她的一切。

-3-

这种网友式的聊天持续了差不多半个月之余,直到有一天晚上,方梓月的手机突然亮了起来,是一条短信:

"想对自己好点,又舍不得,所以想借你的名义犒劳自己一顿,善解人意的梓月小姐,周末是否有空一起共进午餐。"

是梁智文发来的,方梓月看完,婉然一笑,嘴角微微扬起。

刚入冬的江南,早晚还是有些凉意刺骨,方梓月没到七点就起床了,心想着,没多久就能见到他了,心里的小激动还是难以掩藏。

在鹅黄色圆领毛衣和驼白色高领针织衫之间犹豫不决,方梓月本来就是有些选择困难症的小女生。“他好像喜欢白色多一点”,她在心里回想着平时的聊天记录。

好在这种纠结在口红方面没有过多的犹豫,圣罗兰12和阿玛尼400双层,是方梓月自己发现的色号,也是第一次见面时她所用的。

梁智文从车站里出来,看着方梓月一个人站在寒风里等他,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一阵心疼,默默在心里许下承诺,他梁智文这辈子一定要让方梓月做自己的女朋友。

梁智文大步向她走去,带着一丝责备的语气:“傻丫头,你冷不冷。”其实,梁智文心中还有一大堆话想说,但一看到方梓月冻得有些红彤彤的脸蛋,嘴里有些梗塞,把想说的话都噎回肚子里去了,相反,只是用自己的双手紧紧的握着方梓月的双手。

方梓月双眼柔情似水地,满脸羞涩却很幸福的看着他,“我不冷。”

虽然是异地,但也不远。再后来,出于牵挂基本一个月都能见上两次面,约会的地点,也基本锁定在学校的图书馆里。

每次她在认真的做着漆画,他在认真的看书,她在认真的看他,他在认真的看她。。。。。。

金色的余晖从窗户泻进来,恰好照射在两人的衣服上,暖洋洋的似乎很温馨。

在图书馆,梁智文常常用空闲的一只手将方梓月的手握在掌中,方梓月每次都很羞涩的埋着头看书,生怕被他看到她害羞的面庞。

两个相遇、相知的人在一起真的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单纯而美好,眼里都是藏不住的欢喜。自然而然走到了一起,没有什么风花雪月的浪漫。

-4-

大半年后,毕业了。相约来到了同一座城市,上海。

车水马龙的喧嚣,敌不过此刻的有你真好。

梁智文和方梓月辗转多处,付三押一后租了个合租房,交完房租,看着口袋里三位数的余额。

在灯光昏暗、有点密不透风的房间里,梁智文和方梓月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方梓月觉得应该给梁智文信心,笑着对他说:“文哥,别担心,现在我有了你,以后一切都会有的。”

说罢,给了梁智文一个深深的拥抱。可以看到此时,梁智文的眼角泛着点泪光,他庆幸自己拥有着不离不弃的她。

有我在,别饿着,多吃点。这三个字是方梓月觉得最好听的情话。

合租屋里聚集这全国各地的外地人,大家各忙各的,从不交流。

每天,都要跟7、8个人能抢马桶、洗衣机、淋浴室,排队刷牙。糟糕的隔音,听着隔壁嬉笑怒骂的吵杂声失眠到深夜。也常常对着黑暗的墙,漫谈着微不足道的理想。

幸运的是,没过几天,梁智文和方梓月都找到了工作,虽然待遇一般。但现在最大的难题是,如何把仅有的几百元撑到发工资那天。

刚入住,牙刷牙膏毛巾等基本生活用品买完后,平均每天不到二十元的伙食费,一向处事不惊的梁智文,脸色阴沉。

方梓月第二天没告诉梁智文,偷偷的去淘了个二手电饭锅。

梁智文利用下班时间去做了一份饭店服务员的兼职,理由很简单,工资日结,15元一小时,一天可以挣45元。

“文哥,你今天怎么下班这么晚。”方梓月有点生气的问道。

梁智文挠挠头,耐心的解释道:“月月,你看,我这不是刚入职嘛,公司事有点多,想表现积极点,让领导认可,而且可能最近几周可能都要加班,不过我保证,下个月开始就不加了。”

“好吧。”方梓月嘟着小嘴不情愿地说,“不过,文哥,你看这是啥,嘿嘿,电饭锅,以后我们可以自己在家煮粥做饭吃。”

吃过晚饭,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说上半天,睡意昏沉就抱着彼此睡过去。

那时候最穷,却在深夜抱得最紧。

半年后,换租了一间公寓,很小,一厨一卫一室,没有厅。

第一次,想着在房间里布置点小装饰,开始认真的做饭烧菜,买了一辆自行车,方梓月喜欢坐在后座搂着梁智文的腰。

日子过得清贫又自在。每次,梁智文发工资的那天,都要请方梓月吃一顿火锅。

方梓月一脸幸福喜悦地说,“文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以后会不会腻。”

“你长的好看”

“这个我知道,我是仙女月,不算~ ”

“你看你又瘦了,多吃点”

“我很能吃的,小心吃穷你”

“没事,让你吃一辈子”

不知道是不是火锅太辣,热气腾腾中,方梓月红了眼眶,用筷子夹起来一块年糕,那种酥软的口感,多年以后,一直忘不掉。

-5-

没有人的生活是一帆风顺的,爱情也是。

来上海两年了,却几乎没有任何积蓄,面对无休止的工作强度和领导的苛责,梁智文很有挫败感,终日闷闷不乐。

方梓月躺着床上问,“文哥,我们来上海是为了什么”

梁智文苦笑道:“生活。”

方梓月望着天花板问道:“你累吗?”

梁智文用手指刮了下梓月的鼻子,说道:“有你在,不累。”

没过多久,为追求更好的发展,两人都选择了跳槽,可以相距太远,只得分开住。

工作日,各忙各的。周末,有时会选择呆在一起。慢慢开始,习惯一个人的生活。

梁智文仍然会每天主动给方梓月电话,只是之间的话越来越少。

梁智文意识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偷偷买好了戒指想着给方梓月惊喜。算好了她下班的时间,在公司楼下等着她。却看到她下班后,上了一辆黑色奥迪A6,那位男士很绅士的给她开好车门。

梁智文还是忍不住拨通的方梓月的电话,故作平静地说:“月月,下班没,在做什么呢?”,内心早已想问个究竟。

电话那头传来了方梓月的声音:“没忙什么,最近公司事有点多,呆会儿还有个紧急会议,先不跟你聊了。”

“哦。”梁智文还想问很多问题,都没有问出口,只回了个哦,电话那头传来的嘟嘟嘟的声音。

梁智文本想着一走了之,想到对自己这三年来也个交代,也想弄明白到底是因为什么。

那位男士是方梓月的同事,上海本地人,家庭小康,人缘好。想追方梓月的时候,被明确拒绝。也没有过多纠缠方梓月,想着请她吃顿晚饭,以后大家就是好朋友。于是就有了今天晚上这一幕。

方梓月想着梁智文平时工作压力大,就没想把这些小事告诉他。

吃完晚饭,那位男士开车送方梓月回家,走到小区门口,方梓月隐约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她家楼下徘徊。

即使光线很暗,她看到他,他也看到了她,他好像比上个月见面时憔悴多了。

方梓月回头跟同事说了拜拜后,立即向梁智文走过去,说道:“你怎么来了?”

“我不能来嘛”,梁智文说这句话的时候,明显有些生气。

“文,我不是这个意思”,方梓月也有点急了。

“月月,你难道不该跟我解释点什么吗”,脸上抹不去的忧伤。

“他只是一个普通同事,加班后看时间太晚,送我回家的”

梁智文紧握戒指盒的手松了下来,戒指盒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梁智文想过只要方梓月坦诚地跟他说明,他就会原谅她的。可是,没有。梁智文深深看了她一眼,最终什么也没说,转头准备离开。

“梁智文,你站住,你今天要是走了就永远别回来”,方梓月在背后大叫道。

他还是踏出了小区的大门。

方梓月捡起地上的戒指,打开看了一眼,是上次跟他逛街,她说喜欢的那款。

方梓月想到,爱一个却不相信她,也许梁智文并没有多爱她。

两个人都不认为自己有错,都不肯先向对方低头。以为自己赢了,其实输的一塌糊涂。

一夜无眠,冷静过后,也许之间的分歧并不仅仅是这次的误会吧。方梓月给梁智文发了一条短信:

“我们分手吧”。

“你确认?”

“嗯。”

梁智文没有死缠烂打,后来听说他回家了,回老家了。

方梓月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躲在厕所里,泣不成声,心被掏空了一样,只留下了那枚刻着“文love月”的戒指。

三年了,他们还是他们,也不再是他们。

所以不用怪,所有的错过都是有理由的。

我以为有些事情

可能到最后会不了了之

毕竟太过熟悉 对方的每一种情绪都在脑海里上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