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近日,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党支部积极与鹿城镇刘楼村、洪河桥镇曾沃村、中岗镇孙圩村等贫困村对接联系,了解掌握贫困户自产农产品销售情况。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利用扶贫走访,直接采购贫困户滞销农产品,以实际行动帮助贫困户稳定脱贫、持续增收。

“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帮扶干警在走访后,自费购买草莓


4月14日,阜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28名党员赴洪河桥镇曾沃村草莓基地自费采购滞销草莓,党员干部积极在朋友圈、微信群等平台转发消费扶贫信息,带头以市场价格购买、代购、推广,以“消费扶贫”帮助贫困户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

“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干警购买的部分草莓


一直以来,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积极实施农产品销售帮扶增收行动。仅疫情发生以来,院各党支部党员干部及食委会积极采购鹿城镇刘楼村、洪河桥镇曾沃村贫困户滞销的粉丝、草莓、速冻水饺等产品700余斤。


下一步,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续帮助涉农涉贫企业、产业复工复产、达产,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决战决胜全县脱贫摘帽。


“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文字| 王峰

审核| 孙朝伦

编辑| 李梦娟

南检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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