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宋仁宗時期,宋朝外部危機四伏、內部積貧積弱,慶曆年間,韓琦、范仲淹、歐陽修、富弼等人主持“慶曆新政”,試圖通過新政來達到強國富民的目的,只可惜,“慶曆新政”只堅持了一年零四個月以失敗告終。20多年後,北宋又一位改革家站了出來,此人就是王安石。
和“慶曆新政”不同的是,王安石變法改革範圍大、推行時間長、歷史影響深遠。站在歷史的角度來說,王安石是一位偉大的政治家,梁啟超、胡適等學者對王安石變法表達了肯定的態度,這種態度也一直影響至今。但是,在宋朝乃至明清時期,史書對王安石變法一直持否定態度,例如,南宋文人羅大經曾評價王安石:
王安石之罪也,其裂而不復合者,秦檜之罪也。
把王安石和秦檜同列,可以看出當時士大夫對王安石變法的否定態度。
北宋的保守派之所以會激烈反對王安石變法,一方面是因為變法觸犯了他們的利益。另一方面是王安石變法的本質是“富國”,而不是“富民”,這個侷限性必須承認。
本文的重點不是討論王安石變法的歷史評價,而是講述王安石變法背後的一則小故事。
王安石變法,分富國之法、強兵之法、取士之法三大類,富國之法中又包括青苗法、方田均稅法等內容。其中,底層官員最不能接受的便是青苗法。因為青苗法規定,每年二月、五月青黃不接時,由官府借貸給農民金錢和種子,農民需要按每半年二分或三分的利息來償還給官府,後來這個利息一度增長到2倍,農民們哪能承受得起這樣的高利貸?
青苗法的好處是想盡辦法讓百姓種地,增加國家糧食產量、增加官府收入。但青苗法弊端也很明顯,它強制百姓借貸,利息偏高,嚴重增加了百姓的負擔,很多百姓因此“破產”。這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富國”而不“富民”的體現。因此,當青苗法逐級向下推行的時候,在社會底層遇到了很大阻力。
據馮夢龍的《智慧全集》記載,宋朝名臣鮮于侁在擔任利州路轉運使時,因為百姓們不認可青苗法,不主動向官府借貸,王安石便派人責問鮮于侁,鮮于侁為自己辯解說:
“青苗之法,願取則與,民自不願,豈能強之?”(《智慧全集》)
鮮于侁的意思是說:“青苗法規定,官府借貸需要百姓申請。如果百姓不主動申請,我怎能勉強他們借高利貸呢?”
不得不說,鮮于侁為了不執行青苗法,在想辦法鑽文字的空子。但這種鑽空子,得到了大部分底層官員的認同。例如,王安石變法期間,北宋著名的文學家蘇軾對鮮于侁的這種態度非常認可,認為
鮮于侁的辦法即給了王安石面子,又照顧了當地百姓。從這件事也可以看出當時各州縣官府對青苗法的牴觸。因為底層不配合,王安石便加大推行力度,各州縣官員紛紛騷動,有的甚至自己舉報自己有罪,請求王安石將自己罷免,有的乾脆主動辭職。
北宋著名的理學大家
邵雍曾和張載、周敦頤、程頤等人齊名,他在朝為官時有很多讀書人拜在他的門下。在王安石變法之際,邵雍已經歸隱山林,但他的諸多門生紛紛寫信前來,諮詢老師眼下該怎麼辦,主動辭官(對抗王安石)是否合適。沒想到,邵雍回答說:
新法固嚴,能寬一分,則民受一分之賜矣。投劾而去何益?
意思是:新法雖然嚴苛,但現在正是你們盡力為百姓斡旋的時候,你們能對百姓寬厚一份,百姓便能得到一份好處,這個時候,怎能辭官呢?
邵雍的門生們得到老師的“指導”,恍然大悟,便不再請求辭官。因為他們知道,若自己辭官而去,王安石派來的新官,肯定比自己更加嚴苛。所以,這些官員們便留在社會底層和王安石周旋,為百姓們多謀一些好處。
邵雍當時已經歸隱山林,王安石變法並沒有觸犯到他的利益,他之所以支持門生們反對王安石,是因為他在為百姓著想,在當時,這叫“為民請命”。他認為,只要能為百姓做事,哪怕自己不能解決問題,也不要逃避,而是要儘自己的力量。當然,這也成了王安石變法失敗的一個原因,但邵雍等人當時並無私心,只是純粹站在了百姓的立場上。
馮夢龍在編纂《智囊全集》的時候,對邵雍的這種思想給予了很高的評價,並且,他舉了一個例子,發人深思:
明朝嘉靖年間,有一個叫沈袾宏的人,從小熟讀詩書,後來皈依佛門,成為“明朝四大高僧”之一,因為他別號蓮池,因此人稱“蓮池大師”。蓮池大師被佛學界尊為中國淨土宗第八代祖師,對中國佛學的發展有很大貢獻。
據《智囊全集》記載:
蓮池大師勸人作善事,或辭以無力,大師指凳曰:“假如此凳,欹斜礙路,吾為整之,亦一善也。
這句話的意思是,蓮池大師勸人做善事,有人認為自己的能力太弱小,做不了善事。蓮池大師便指著一個板凳說:“假如這個板凳歪在了道路上,你要不要扶一下?你把它移到路邊扶正,這就是一件善事。”
所以,為百姓做善事,主要還是有一顆赤心,能力大的人自然做大善事,而能力小的人也並非無事可做。
邵雍乃宋朝儒學大家,蓮池大師是佛學高僧,二人的思想何其相似?新時代的我們,只要明白這個道理,以後當遇到自己能力不足以解決的困難時,我們就知道怎麼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