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检察机关首次就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青海省检察机关首次就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关于在检察环节强化公开听证的工作要求,不断增强民事监督案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4月15日下午,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民事侵权纠纷案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5位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担任听证员,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新闻媒体参加。全省民事检察部门均派员现场观摩。民事诉讼监督引入听证机制,这种听证会在青海省属于首次。

青海省检察机关首次就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年初,省院第六检察部将听证作为全省民事检察重点工作之一,制定了《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指导各地开展听证工作。

青海省检察机关首次就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为举办好此次听证会,省院第六检察部从听证内容、听证基本程序的确定及听证提纲的制定等都给予了具体详细的参考意见,并组织第六检察部全体人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建议,部门负责人王水明也多次听取听证会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前期听取了当事人意见,告知了权利义务,举行了听证会前新证据的交换,还制定了详细的听证会实施方案,提交院党组会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


此次听证案件系经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再审判决后,申请人(原审原告)不服生效判决,向平安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平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为由向平安区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未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平安区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向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赔偿数额争议较大,采用听证方式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案件审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听证会上,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及主张充分阐述,专家作为中立第三方对案件进行点评、分析,使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进一步清晰,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进一步理顺。本次听证会,在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调解的情况下,听证员全国优秀律师马福祥为双方调解提供了新的思路。承办检察官依法、公正地调查案件事实,听证员客观、公正地发表了意见,此次听证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此次听证是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关于加强民事检察听证工作和全面推开案件公开审查的有益尝试,为全省民事检察听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听证会为当事人搭建了充分表达意见的平台,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外脑”为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下一步,省院第六检察部将对全省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会进行指导,加强推进案件公开审查力度。


来源:青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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