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清涧法院联合执行,用202头生猪就地结两案

这一案的申请人同时是另一案的被执行人,用202头生猪就地两次以物抵债。2020年4月24日,定边法院与清涧法院联合执行了这样一起特殊的执行案件,一举化解了两地共涉及三方的两个执行案件。

定边、清涧法院联合执行,用202头生猪就地结两案

定边法院申请执行人定边县某养殖公司与被执行人清涧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17年3月签订合同,申请人向被执行人出售种猪和饲料,至2018年1月因被执行人无力履行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了合同,经双方共同结算被执行人共欠申请人754565元债款,被执行人一直以无钱为由拒绝偿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旧推托拒不履行,2020年1月19日申请人向定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24日,定边法院执行局两名执行干警赴清涧县对清涧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的202头生猪进行强制执行。经查该合作社自成立以来经过三次流转,但营业执照法人未变更,本次执行行动的执行对象仍为该合作社,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合作社现实际拥有人的阻拦。经多方协商未果,因执行警力不足,定边法院干警联系清涧法院协助执行,联系中得知清涧法院执行局也有一案件需进行执行,且被执行人为本案的申请人定边县某养殖公司。

定边、清涧法院联合执行,用202头生猪就地结两案

随后,清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白必胜带领3名干警赶到现场,两家法院进行联合执行。

经过一天的协商调解,两案的三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定边法院申请人定边某养殖公司与被执行人清涧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达成以202头生猪折抵50万元债款的和解协议,清涧法院另一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定边某养殖公司达成以202头生猪折抵46.5万元债款的和解协议。定边法院扣押的202头生猪就地折抵,以物抵债,一次联合执行行动化解了两地两个案子的纠纷。

经过兽医入场检疫之后,202头生猪于4月24日晚9点30分全部装车,至此两地两个案子顺利执结。

定边、清涧法院联合执行,用202头生猪就地结两案

此次联合执行活动的成功,是定边法院和清涧法院执行干警齐心合作的结果,也是两家法院将司法职能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相结合的一个缩影,妥善化解两地多个主体之间的纠纷,体现司法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为榆林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再添一笔。(武子云 通讯员 师雪雪)

来源:中国网·丝路中国频道

作者:武子云 通讯员 师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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