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文創公司合作推廣,細節約定不清會造成鉅額損失!

與文創公司合作推廣,細節約定不清會造成鉅額損失!

文創公司發佈新品,與其它媒體、渠道合作推廣,要約定清楚關鍵內容,比如合作是否排他,否則可能導致鉅額損失。

為防止後續產生糾紛,無訟法務提醒公司在簽訂合作協議時,應考慮以下方面:

1、在協議中要明確推廣許可範圍。例如合作推廣的渠道是限定在同行業中,還是隻允許獨家推廣。通常對於商家來說,協議中約定為“非排他”,可以便於其他渠道二次推廣。

2、約定合作到期後推廣方應刪除相關數據,並禁止其再使用。在合作過程中留存的數據、素材等資料,應當在協議中要求到期後刪除,禁止推廣方挪作他用,比如提供給第三方使用,或是直接用於其他的推廣活動等。

3、在協議中明確約定發佈時間、發佈版面和預期的推廣效果等。一旦對方違約,便於追責。

與文創公司合作推廣,細節約定不清會造成鉅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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