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公布2020年第一季度全疆检察机关办案数据

2020年第一季度,新疆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的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服务新疆稳定发展大局、促进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各项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全面提升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实力,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进一步提高统筹能力,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进程中展现检察新担当新作为。

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季度,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159人,提起公诉9732人。

新疆检察:公布2020年第一季度全疆检察机关办案数据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一季度共提前介入侦查妨害疫情防控案件71件80人。批准逮捕涉疫情犯罪22人,起诉16人。主要涉及罪名:诈骗罪8人,妨害公务罪3人。

依法打击暴力犯罪和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一季度共批捕此类犯罪682人,起诉911人。

做好监检衔接,办案工作既体现配合,又落实制约。一季度起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88人,其中厅级1人。

对司法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一季度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2人。

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一季度,全区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65.85%,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76.2%。

对监狱系统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案件,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1件。

二、民事检察工作

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7件,审结后提出抗诉4件,提请抗诉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

共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50件,审结后提出检察建议36件。

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59件,审结后支持起诉48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4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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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检察工作

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3件,因疫情期间正常顺延中止审查22件,办结1件。

共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行政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2件,审结后提出检察建议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受理公益诉讼线索708件,立案514件,采取诉前程序323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127人,提起公诉229人。在办案中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一季度,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作出不逮捕决定1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1人,不捕率8.29%,不诉率6.36%,适用附条件不起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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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35件,7日内回复率达到100%。对131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68.499万元。

七、重点工作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努力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一季度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6人,起诉276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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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重点聚焦脱贫攻坚目标持续发力,做实做深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化解金融风险。一季度起诉涉及侵占扶贫资金、影响扶贫工作等犯罪6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90人,起诉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犯罪53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5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80人,起诉金融诈骗犯罪19人,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33人。

来源 |案件管理办公室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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