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很多人問房產證加名字、減名字的問題,今天給大家介紹一下。
關於房產證加名:想要改動房產證上的名字有幾種不同的方法,會涉及到產權、債權、稅費等各種問題。而且房產證改名字對於婚前、婚後,是否有貸款未償清有不同解釋,不同情況的辦理費用也不相同。
【首先,搞清楚幾個名字】
一、購房合同
寫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但是注意購房合同上填寫的購買人是誰,房產證就登記給誰。
按揭貸款合同:只能寫一個人名字,因為按揭購房只能按照誰貸款誰簽字的原則進行處理,保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房產證上簽名統一,其原因是規避銀行的貸款風險。
二、房地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
上面只有一個人名字,要求是一人一證,第一業主持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
三、房地產權共有(用)證
房產其他共權人持有,同樣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這個證在法律上標誌著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佔份額。
【房產證改名有哪些方式?】
在房產證上加上別人的名字,也就是是增加這個房子的共有權人,共有三種方式:析產登記、買賣或贈與。
一、關於析產登記
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一般是指原本為一個人所有的房產,後平均分割變為兩人或多人所有,就需要進行析產登記。較多適用於夫妻配偶的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的方式。
二、關於房產證減名字
類似於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買賣類似,需要繳納所佔份額的契稅。
(一)父母子女之間減名字,同樣視為買賣交易,要收取契稅。而且,如果房產證辦理時間不滿2年的,還需要繳納全額營業稅;
(二)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稅。(只收取80元的手續費)
【房產證加名分哪些情況?】
一、夫妻加名,婚前婚後各不同
婚前加名
按贈與、買賣方式依據雙方申請辦理。
(一)贈與,夫妻雙方需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一半產權,之後雙方攜帶房產證、身份證、公證書到中心辦理加名手續;
(二)買賣,雙方需簽訂買賣合同,然後攜帶房產證、身份證、不動產完稅憑證到中心申請辦理。
婚後加名
這種情況屬於更正登記,市民只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明、《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登記申請書》等申請材料,共同到有管轄權的房屋登記部門進行面籤後,即可辦理相關房屋權屬變更手續。免徵契稅、個稅和營業稅,僅收取房屋登記費和印花稅等。
SO,婚後加名相對簡單!
【注意】如果是之前簽訂購房合同時沒有寫上兩人的名字,之後辦理兩證的時候不能加名,需要在辦理兩證後,還清貸款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購房合同的名字和房產證的名字是一致的。
二、父母子女加名,選擇贈與最合適
如果是父母、子女等這種關係間的房產要辦理變更手續,就可以考慮二手房買賣或者是贈與。近期由於公證費下調,贈與的成本支出在一定程度上減少。
贈與流程:需要先去公證處辦理房產贈與的公證,之後攜帶相關是房屋兩證,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等直接去房管局辦理即可。直系親屬間贈與是不限購的,不需要做購房資格審查。
贈予手續:
(一)贈予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予的書面合同,即贈予書。
(一)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予合同,按規定繳納有關契稅;辦理公證。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地產產權證、贈予書及公證書和契稅收據。贈予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三、兄弟姐妹加名,多數考慮買賣
雖然非直系親屬間房產加名也可以考慮贈與過戶方式,但是由於稅費比較高,同時限購未取消之前也要考慮購房資格,所以買賣方式比較合適。
買賣流程:比較簡單,雙方或三方(中介)協商清楚後簽訂購房合同,之後在網上進行網籤備案,去房管局辦理購房資格審查,通過後,打印購房合同,辦理過戶手續;需攜帶雙方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房屋兩證等資料。
四、按揭中房產加名字
【注意】上述前提都是房子貸款已經還清,否則需要先去銀行還清貸款,註銷掉之後,再拿著房產證去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業務。
法律普及 婚前購買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婚後加名變為夫妻共有財產,房屋權屬發生變更。由於房屋存在抵押貸款,借款人將由一人變成兩人。《物權法》191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
【銀行擔心什麼?】
(一)是簽訂按揭貸款合同時,一般銀行都會聲明不能隨意更改借款人;
(二)籤合同時抵押人是一人,銀行只對這一個人的徵信等進行調查。如果產權人變成兩個,銀行就得對另一個人進行重新調查,如果此人的徵信有汙點,還會影響到貸款合同;
(三)房貸合同涉及貸款利率等問題,目前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是不同的,原來銀行只調查一個人的購房情況,現在加了一個人,如果這個人已經有多套房產,那麼房貸利率還得重新計。
因此,在房產證上加名須經過銀行批准,一般銀行規定:房貸沒有還完是不能加名的。
(因政策實時變化,具體請以交易中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