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金融发展主报告出炉

紧紧围绕金融“三大任务”

助推“三城一化”战略实施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金融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立足抓早抓快抓实,不断加大创新服务力度,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力服务“三城一化”建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3月29日,市委书记王立主持召开市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肯定市金融系统多年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就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7月17日上午,市长刘海军调研金融系统,并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会议室主持召开全市金融工作恳谈会,肯定上半年全市金融成绩,对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再提要求、再鼓干劲。

一、亮点工作

1.金融指标实现“两增两降”。截至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96.6亿元,同比增长15.16%,增速全省排名第4,高于全省平均1.11个百分点,贷款净增73.07亿元,同比多增8.3亿元;全市存量贷存比77.27%,名列全省第3,增量贷存比达160.84%;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772.14亿元,同比增长6.31%,增速全省排名第9。截至12月末,全市不良贷款余额为7.5亿元,较年初下降0.9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26%,较年初下降0.37个百分点,名列全省第三低。

2.生态价值工程走在前列。2019年,生态价值工程经验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领导同志书面批示,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统计局等国家8个部委及部分省级金融机构调研组先后来鄂州开展专题调研,并给予了充分肯定,获国家奖补资金3590万元。2019年10月11至12日,生态环境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南京国际博览会议中心举办了“2019国际生态环境新技术大会”,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受大会组委会邀请,参加“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专题交流会”,并以“生态价值实现的鄂州实践”为题进行主旨演讲。2019年12月,“生态价值实现的鄂州实践”被中共鄂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评为鄂州市2016-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

3.服务实体经济卓有成效。在全市金融机构广泛开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大走访、大调查、大帮扶”活动,通过举办金融产品路演、银企对接会、支持企业发展座谈会、金融创新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繁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企业上市工作稳步推进。更新现有“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基本信息,鄂信钻石列入省级“金种子”企业计划,杜肯(武汉)绝热材料等8家企业列入省级“银种子”企业计划,新增2家纳入省后备资源库企业。今年申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工作被鄂州市督查考评办认定为考核免检项目。

5、类金融机构监管率先完成。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对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的风险排查和换证清理工作,鄂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为我省首家换发《融资担保公司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

二、鄂州金融机构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银行业机构10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商业银行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家,城市商业银行2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银行营业网点147个、ATM机500余台、从业人员2000余人,银行资产规模860余亿元;证券业机构4家,从业人员60余人;保险业机构26家,其中财险公司12家,网点25个,寿险公司14家,网点56个,从业人员近6000人;类金融机构共4类13家,其中典当行7家、小额贷款公司4家、融资担保公司1家、融资租赁公司1家,从业人员100余人。

三、全市金融运行总体情况

存贷款规模再创新高。截至12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96.6亿元,同比增长15.16%,增速全省排名第4;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772.14亿元,同比增长6.31%,增速全省排名第9。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2.52亿元,同比增长8.8%,高于全市GDP增幅0.7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比达到1.68%;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3%,金融为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证券业务额稳步上升。

截至12月末,全市证券交易人数5.69万人,累计交易量698.62亿,托管市值36.95亿。

保险规模平稳增长。截至12月末,全市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9.52亿元。

四、金融发展情况

(一)服务实体经济

1.继续深化银企合作。3月,组织举办金融支持鄂州“三城一化”建设暨“金融早春行”银企签约活动,全市银行与44家企业信贷签约94.71亿元;4月和7月举办“重点项目行长行”信贷签约活动,现场签约61.12亿元,推动解决20个重点建设项目的融资需求;5月,举行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企业融资难题银企签约活动,我市10家金融机构与21家企业现场签约,金额达4.6335亿元;8月和9月分别与人行鄂州中支、鄂州银保监分局、市工商联、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联合举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银企座谈会、2019年金融支持物流企业发展座谈会,共同为企业发展献言献策。

2.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一是

出台相关政策。年初提请市政府审议通过并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州政办发〔2019〕3号),从“稳增长”“强监管”“重创新”等15个方面着手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贵、繁;5月15日,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工作方案》,计划用8个月的时间,从创新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推动多层次融资、引导金融资源等4个方面采取15项措施全方位多层次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年初和6月底分别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大走访、大调查、大帮扶”活动的通知》《关于继续深入开展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大走访、大调查、大帮扶”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银行机构广泛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民营企业融资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通过“一企一策”、“一企多策”的工作方案,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繁问题。通过7、8、9三个月的活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开展首贷业务77笔,金额18455.2万元;开展续贷业务142笔,金额190823.3万元,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举办金融产品路演活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联合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鄂州银保监分局在葛店开发区、鄂城区、梁子湖区举行了三场优化营商环境金融产品路演活动,参加路演的企业接近400家,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82%,取得良好效果,获得较强社会反响,特别是在梁子湖区举行的路演暨银企签约活动,现场签订授信协议及借款合同共计1300万元,解决资金总额占前期摸底涉农企业融资需求总额1810万元的71.82%。
三是开展金融创新经验交流会。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鄂州银保监分局共同举办金融创新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经验交流会,总结成绩,交流经验,互相学习,互相提高,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比学赶超的氛围。

3.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认真完成了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之一“获得信贷”填报工作,做好了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并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短板督办清单要求,定期报送工作完成情况并多次获得市优化办通报表扬。牵头完成了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之一“获得信贷”填报工作,并取得78分的较好成绩,高出全省平均分8分左右。完成了优化营商环境年终考核工作。二是今年共完成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回复8件,其中主办件3件,会办件5件。主办件3件中,回复评价满意2件,基本满意1件。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的通知》(鄂州办文〔2019〕65号)精神,迅速成立了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双千”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次到挂点企业梁子湖区涂镇的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苏星制衣有限公司实地走访调研,并将瑞华制药公司的2个诉求(调低农商行贷款利率、海亦佳土地证分割事宜)进行了安排落实。组织企业定期在双千平台上填报企业生产经营数据。

4.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一是强化精准培育建立后备资源。在全市范围摸底更新现有“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基本信息,深入发掘“行业地位高、竞争力强、盈利水平好、市场空间大”的重点种子企业,纳入省级后备资源库。对近年有望报会报辅企业、其他上市后备企业,分类施策做好跟踪服务工作。鄂信钻石列入省级“金种子”企业计划,杜肯(武汉)绝热材料等8家企业成功列入省级“银种子”企业计划。今年我市新增两家上市后备企业经上市云平台审核通过纳入省后备资源库。二是强化组织推动量化考核目标。出台《关于印发2019年鄂州市资本市场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评比细则的通知》(鄂州资发〔2018〕1号),建立企业上市考核机制,量化各区(开发区)新增上市辅导、“新三板”挂牌和股改企业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强化上市企业风险化解工作力度。按照省“精准拆弹”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工作专班多次赴深圳、北京、武汉等地调查了解东方金钰、武昌鱼2家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并根据省证监局的建议,确定防范化解工作重点;走访约谈顾地科技公司总经理及6名高管。积极主动与上市企业沟通衔接,要求上市公司切实履行第一主体责任,积极稳妥采取各种方式化解风险措施,形成有效的攻坚合力化解各类风险。

四是落实企业上市政策奖扶。结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省企业上市奖励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的通知》(鄂金发〔2019〕27号)和《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8〕40号),对报辅、报会、首发、科创板、境外、借壳分阶段给予金额50—400万元的奖励。组织对各区企业进行摸排,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拟上市企业按流程进行申报。五是强化辅导培训提高直接融资。7月16日,组织召开全市推进企业上市暨业务培训工作会议,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来鄂州为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和95家名企业董事长、财务总监、高管讲授最新的IPO政策,传递国内外证券市场的最新动向,进一步深化认识、宣传引导企业家学习、了解、利用资本市场。充分发挥保荐代表人作用,主动邀请他们到我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把脉问诊,为企业答疑解惑。

5.强化金融扶贫工作。今年以来,全市金融部门进一步发挥金融扶贫的支撑作用,引导金融资源精准对接脱贫攻坚金融服务需求,助推贫困村、贫困户顺利脱贫、持续致富。全市增设扎根基层、服务三农的特色支行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区等机构,向基层延伸三农金融服务;加强“五权”抵押融资产品创新力度,支持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主体发展;扎实开展了进村入户大走访、外出务工大对接等活动,全面掌握农村客户金融服务需求,大力推进服务端口前移,在311个行政村设立了乡村振兴服务工作站进行包村服务;全力推进金融扶贫,主动对接扶贫主管部门、各村组,掌握贫困户清单,逐户走访建档,了解和验证需求,切实加大农业特色产业的信贷支持。截至12月,全市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796笔,金额3809.7万元,扶贫贷款余额6786.9万元。

(二)防控金融风险

1.依法重拳出击,深入开展非法违规金融活动整治。一是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年初,市处非办制定《鄂州市2019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重点工作计划》,先后2次开展鄂州市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全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出的16条风险隐患、42条可疑的违法违规金融广告及时移交有关部门,积极处理;对筛选出的8条违法违规嫌疑较大的金融广告的发布机构依次进行了突击现场勘察、询问和取证,下达查询通知书,要求积极整改。截至目前,我市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陈案已在年初12件的基础上,化解7件,销号4件,已超额完成降低50%的化解目标;新案已立4起,超过新案控制目标1起。二是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4月,我局与鄂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制发《鄂州市P2P网络借贷机构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并联合银保监、人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先后多次调查走访我市唯一一家P2P网贷——北京恒昌汇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检查其经营资质和业务开展情况,并对其高管进行约谈。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辖内P2P网贷信息中介机构恒昌汇财鄂州分公司的业务规模、客户人数、公司从业人员分别比2018年年末下降了6200万元、474人、15人,实现了“三降”。

三是开展“非法校园贷”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在鄂州职业大学举办“拒绝非法校园贷护航青春助成长”系列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实现所有高校金融网格化服务全覆盖。鄂州银保监分局牵头组建金融知识宣讲团,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主题宣传活动,走进全市中专、高中等16所学校开展宣讲,向近2000名学生发放各类风险防范手册、政策解读和产品介绍资料6000份,增强在校学生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理性消费。四是强化类金融机构监管。大力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着力摸清辖区类金融机构底数及基础数据,对辖内的4家小贷公司、1家担保公司、10家典当行及分支机构、3家融资租赁公司做好类金融机构的经营情况统计,分类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将1家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典当行(包括其两家分支机构)信息移交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其进行依法注销。

2.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一是积极发动股东股权管理。2019年5月,积极引进鄂州市昌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鄂州农商行股东,优化股权结构。制定职工持股方案,计划逐步扩大职工持股比例,继续推进股权管理改革。

二是强化法人机构流动性风险管控。指导鄂州农商行成立流动性风险防控工作专班,按月落实流动性风险直接监测点制度,形成监测分析报告。截至12月末,鄂州农商行流动性比例85.49%,较年初上升26.66个百分点;流动性匹配率180.75%,较年初上升22.42个百分点;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215.31%,指标值均优于监管标准。三是加大法人银行股东股权乱象整治力度。督促鄂州农商行制定《湖北鄂州农商银行“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开展重点领域风险排查专项工作方案》,对存量资产做好授信监管,对新增业务加强准入管理。截至12月末,鄂州农商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77亿元,不良贷款占比3.44%,较年初下降0.26个百分点。

3.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一是持续开展化解不良贷款行动。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不良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建立大额不良贷款台账,按季开展监测分析,并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不良贷款实现双降。截至9月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7.45亿元,同比下降16.48%;不良贷款率1.27%,同比下降0.51个百分点,排名位居全省第3。二是

大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活动。市处非办先后印发《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州市2019年春节前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2019年鄂州市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月活动方案》,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在《鄂州日报》等市主要媒体上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专栏,连载刊发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新闻稿件和政策法规知识宣传20余篇;梳理全省典型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连登8期处非宣传专版;在《鄂州金融网》开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知识问答》专栏,定期开展如何识别非法集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问答;鄂州广播电视台制作时长15秒的“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视频,宣传月期间每天不少于6次在新闻频道循环播放。5月23日举行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集中宣传日活动,全市60余家单位共同开展了声势浩大、影响深刻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处非氛围。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份,接受市民群众咨询700多人次。三是稳妥开展“e租宝”案全市核实登记信息工作。按照省处非办有关要求,我市成立了“e租宝”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发了“e租宝”案鄂州市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为稳妥开展核实登记工作,对“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系统”进行了操作培训,并设定核实点3个(每个区1个)、核实登记系统管理员3名和现场核实登记点工作人员4名,核实登记工作正在稳妥进行中。
四是持续优化金融生态法治环境。印发《鄂州市金融机构落实对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工作。截至目前,2019年全市法院共审理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诈骗等涉金融犯罪案件10件,审结7件,判决被告人9人,被告单位2个,判处追缴违法所得共计943.8万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669名,开展涉民生、涉金融专项执行案件各1次,采取拘传措施362名,实际拘留134名,挽回经济损失2.5232亿元。五是稳妥做好国庆、军运等重要节点金融领域信访稳控工作。制定《全市金融领域“迎大庆、保军运”信访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梳理全市涉金融领域信访问题,实行战时日报告制度。组织工作专班到市工行、市建行就重点协解人员问题进行实地督导,统筹做好协解人员稳控工作。

(三)深化金融改革

一是组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经信委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职责,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的监管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鄂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是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推进绿色金融发展。一是出台政策指引,支持绿色经济发展。出台了《鄂州市开展生态金融试点工作方案》,先后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鄂州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鄂州市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等意见和办法,充分发挥政府的引领和统筹作用。鄂州农商行成立“绿色信贷服务中心”,设置独立窗口,配置专业人员;中行鄂州分行提供授信支持1亿元助力鄂钢公司绿色智慧城市钢厂建设及地方环保项目。二是创新融资模式,开发PPP项目融资,用于城市污水处理等绿色项目。结合《鄂州市企业上市行动计划》,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对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一企一策”形式解决,引导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新三板”、“四板”挂牌融资,打造“鄂州绿色板块”。三是创新信贷产品,推出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贷款、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贷款、水利建设和重大水利工程专项贷款、农村土地流转土地规模经营贷款等。

四是支持生态价值融资。经过前期多次沟通对接,我市农发行与梁子湖区政府合作,以梁子湖区城投公司的名义申请梁子湖区农村水系统综合整治项目贷款6亿元,已于2019年12月17日获得省农发行授信。五是发展绿色保险。今年市人保财险、长江财险承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共10笔,保费收入47.86万元,保额44100万元。六是加大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市政府设立2000万元的生态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对承办银行发放绿色贷款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健全绿色评级体系。引入第三方评级机制,建立对项目和绿色企业的绿色评级,对被评级绿色企业和项目,可依据其绿色评级结果,在银行贷款、债券融资、财政贴息等方面获得相应等级的融资成本。加大支持力度。市政府与农发行湖北省分行签署《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长江大保护和生态价值工程合作备忘录》。截至12月末,农发行鄂州市分行共投放粮油贷款15793.5万元,其中投放中央储备粮贷款1891.43万元,省级储备粮贷款1666.4万元,省级储备粮扶贫贷款1608万元,市级储备粮贷款4938万元,粮食最低收购价贷款1300万元,粮油政策性财务挂账贷款929.67万元,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购销流动资金贷款100万元,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购销流动资金扶贫贷款800万元,产业化龙头企业流动资金扶贫贷款2400万元,仓储设施项目贷款160万元。

三是推进生态价值工程改革。一是扩大农村“五权”抵押融资规模。积极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抵押融资为重点,不断拓展贷款品种和规模,逐步实现生态资产质押融资品种全覆盖。二是探索开展生态资产收益权转让融资。引导林权、矿权、排污权等生态资产所有者或经营者以其持有的未来收益权作为融资标的物,在农村产权交易场所挂牌转让其收益权,拓展融资渠道。三是创新生态资产融资模式。积极对接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创新生态资产融资模式。构建稳定的现金流和还款来源,从而获取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强化对生态环境的治理力度,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离全市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由于经济波动影响,企业受外部因素刺激存在经营的不稳定性,商业银行为保证股东利益和资金安全性等因素影响,融资难、贵、繁问题依然存在。

二是民营企业依赖间接融资,对直接融资运用不足。许多民营企业缺乏对上市相关知识的了解,加上民营企业缺乏资本融资专业人才,股权估值定位不准,无法吸引战略投资人关注,导致企业很难从资本市场融资。三是非法集资案件化解处置难度大。按照省考要求,我市今年要实现审结6件且销号3件非法集资陈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不得超过3起。目前,我市陈案化解要求已经提前完成,但是新发案件为4起,已超过1起。非法集资案件双下降工作任务还比较重,处置速度待加快。四是地方法人机构不良贷款双降压力大。虽然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不良贷款余额与比例实现了双降,但是作为全市的唯一一家地方法人机构,鄂州农商行存在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标,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较高,不良贷款率超过全省农商行平均水平等问题。五是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任务大。目前,我市共有文星药业、千叶鞋业等8家重点企业的银行债务风险,涉及贷款金额合计9487万元。虽然各银行业机构针对每笔贷款均制定了处置方案,但存在抵押物变现难、涉及多轮司法查封、借款人不在本地等多种因素,导致清收存在困难,企业债务风险化解进展较慢、难度较大。此外,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民间融资风险,化解压力较大。

六、2020年金融形势

(一)发展态势

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供给体系不断优化,需求体系持续升级,金融体系更加适配,形成相互作用的三角框架、支撑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期良好态势。但是,2020年全球经济仍然存在以下不确定性:一是国际贸易体系改革风险。多边贸易体系改革愈发成为共识,但在是否遵循现有基本原则和核心价值观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观点明显不一致。二是明显增多的政治风险。美国政府频频“关门”、英国“脱欧谈判”陷入僵局、地缘政治冲突持续升级等事件影响相互叠加,由此带来的政治经济风险不容忽视。三是持续发展的债务风险。2020年全球债务规模或继续攀升,发达经济体债务风险爆发的危害性更大,新兴经济体爆发债务风险的可能性正在上升。主要经济体央行缩表很可能引爆部分国家的债务风险。四是市场动荡风险。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不确定性增大、全球流动性进一步收紧、全球债务规模扩大等都将加剧金融和商品市场动荡。

(二)面临挑战

一是世界经济进入复苏新周期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和国内经济稳定增长仍面临的较大压力,不可避免地对我市经济和金融发展产生影响。二是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金融服务数量和质量、对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金融业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的转型压力和发展质量提升的压力不断加大。三是金融开放全面提速,外资控股金融机构的不断增加将加剧金融行业竞争。同时,互联网技术的渗透、金融科技的加快应用以及新型金融业态的兴起,对我市金融业传统经营理念和业务模式造成的冲击使金融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四是金融风险点多面广,防范金融高杠杆率和流动性风险、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影子银行风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房地产泡沫化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等风险的压力和难度加大。

七、2020年全市金融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2020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持续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以金融活激发经济活,以金融稳保障经济稳,为助推鄂州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和“三城一化”建设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撑。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0%;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增长10%;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增长10%;力争新增报湖北证监局辅导企业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新增1家;各类保险保费收入增长10%。

(二)工作措施

1.持续服务实体经济

一是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把平台建成银行认可、企业认同、政府认证的权威平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二是联合督导政策落实。组成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鄂州银保监分局联合组成的金融政策督导工作专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实体企业、民营企业贷款投放力度的各项支持政策以及严格控制融资成本、规范金融服务收费专项督导。三是继续推进“三大活动”。梳理全市48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融资需求,通过“大走访、大调查、大帮扶”活动,由各主办银行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制定“一企一策”、“一企多策”的融资解决方案,解决一批企业的融资难题。四是紧密跟踪重点项目。针对我市每季度要举行重大项目拉练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紧密跟踪,安排金融机构进行项目对接并对这些重大项目开展“重点项目行行长”活动,帮助解决项目的融资难题。五是继续开展融资宣传。通过开展各种类型的宣传,让全市民营中小微企业更进一步了解金融对企业发展的助推作用,让金融更好服务企业发展。

2.持续防控金融风险

一是持续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和广告清理工作。组织对全市非法集资、P2P网络借贷、重点企业债务、房地产开发贷款、融资担保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等突出金融风险隐患以及涉金融广告资讯信息持续开展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全面摸清潜在金融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并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化解方案。二是持续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强金融风险舆论宣传监测和引导,开展政策宣传,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抵御能力。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纠正部分群众的投机心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有效形成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强大舆论攻势。三是持续做好地方法人机构的风险压降工作。积极督促鄂州农村商业银行开展风险排查,掌握风险底数,建立风险台账,提出化解目标和工作方案;指导辖内法人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股权管理、建立风险防控责任体系,提高资本充足率,提高风险管理和内控管理水平。

四是深入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双下降工作。严格落实“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工作要求,依托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协调会机制,在实现非法集资案件的审结的基础上,推动非法集资陈案资产的处置变现,尽早实现非法集资陈案的销号,继续推进非法集资陈案处置化解下降50%、新发案件数持续下降工作。五是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等涉众金融案件稳定风险的行业管控工作。积极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等涉众金融案件稳定风险的行业管控工作,协调政法、公安、信访和人员属地政府共同做好涉众金融案件投资受损人员群体的稳定工作,有效化解涉众风险,坚决防止赴省进京,集访、闹访、缠访的情况出现,确保“两会”等重要敏感时间节点社会稳定;配合政法、公安机关打好金融领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平稳有序开展。

3.持续深化金融改革

一是积极推动实施生态价值指标交易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导作用,强化生态资源保护,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二是切实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在中央制定的统一规则下,完善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框架,细化机构准入、监管准入、业务准入等方面政策,落实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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