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饭局遭解聘,职场“法则”下的阴霾如何破

这两天,对成都医大医院风湿科的护士小莉来说,实在是太糟心了。刚入职还在试用期,莫名其妙的就被解聘了。解聘的理由是工作能力不足。可是,让小莉感到疑惑的是,自己工作一直都努力在干,而且医院的排班表上还有自己呀,为何糊里糊涂就没工作了呢?

小莉仔细一想,觉得这件事与她此前拒绝科室主任邀请吃饭有关系。

第一次:3月26日,詹主任请她吃饭,小莉回绝了。

第二次:还是3月26日,詹主任让她叫上朋友一起去,小莉又回绝了。

第三次:4月7日晚,同事叫她吃饭,小莉再一次回绝了。

十分钟后,詹主任发来了信息,告诉她试用期过不了,让她办离职。

第四次:4月8日凌晨,前一天晚上叫她吃饭的同事再次叫她半夜出去喝酒,这一次,小莉同样拒绝了。

天亮后,小莉办理了离职手续。

对于这次离职,小莉觉得事出有因。从3月15日入职到4月7日离职,只过了短短的23天,试用期没到自己就被扫地出门了。究其原因,显然与这4次拒绝有着很深的联系。压根就不是自己工作的问题,就算是解聘也等到试用期到了再说吧?这么着急,不就是没满足领导的“需求”吗?

对于解聘小莉,詹主任的说法更是简单明确,四个字:能力不行。记者找上门,这位詹主任给出了解聘的理由,它经向带小莉的老师问过,觉得小莉能力不行,就解聘了。这个解释非常的官方,而且显得无懈可击。至于小莉说的,没有接受邀请而导致的解聘,詹主任则矢口否认,3月26日是请全科室同事一起吃,之后的两次都是同事叫的,与自己无关。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十分的蹊跷。4月7日晚上,拒绝同事的邀请后,仅仅过了十分钟。詹主任信息 就来了:告她试用期过不了,让她办离职。让一个还在试用期的职工离职,没有一次正经谈话说明理由,而是一条简单的信息就能告诉了当事人,这实在不像一个正经医院该有的方式。

更让人惊讶的还在后头。这位詹主任给小莉发了一条意味深长的信息:“给你个忠告!做事学习可以慢,但是一定要领会领导并听从领导的指示去做……”这句话,咋一听,好像是一位长者对年轻人的忠告,但是,仅仅因为没有接受领导约饭,就来这样一句忠告,“领会”领导的什么“意图”?“接受”领导的什么“指示”?往下想,信息量实在是太大了,真害怕自己世界观崩塌。

这件事被炒成热点以后,原本以为院方会出面做一个妥善的处置,医院某位院长的一番话反倒让人捉摸不透。

此事被发布到网上之后,小莉试用期所在的成都医大医院的名字被公布出来。随后,医院人力资源部一位工作人员联系小莉,希望她能到医院当面把事情解决了,并表示会积极处理,也希望她删掉帖子中医院的名字。这个做法作为医院一方,其实非常的合理。

可是一位崔姓院长致对此做出的解释,就是在不那么高明了。

崔院长:“对于科室主任请下属吃饭,这个是在工作职责范围之内。”请吃也能堂而皇之的称之为工作职责,那这家医院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做的实在是太到位了。从小莉入职的23天,这位詹主任在请小莉吃饭这件事上费劲心力。我们姑且认为这就是人家的重要工作,但是既然工作是请吃饭,为什么就不能正大光明的说明白呢?这点就想不明白了。

崔院长:“对小莉的工作不认可,要解聘她,也是履行他的工作职责。

”解聘一个还在适用期的员工,詹主任当然有这个权利。但是这个刚入职的女孩子,要凭着这份工作来养活自己,是去是留等到试用期结束再做决定,为何连30天的试用期都等不到就要匆忙解聘呢?而你的排班表上,可是把人家安排到4月11日的呀!

其实,事情一发生,网络上的舆论已经“一边倒”。这种身份地位不平等而造成的结果,听起来让人感觉愤愤不平。职场固然有自己的规则,但是已经被唾弃的职场“潜规则”,却成了某些行业的通行惯例,如同隐秘的职场法则,一直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坚守着,而为这些“潜规则”埋单的,却是那些抱有希望,想要靠自己努力换取微弱回报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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