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常识——㈩五蕴

五蕴的“蕴”是“坎蕴”(巴利语:khandha)的简称,意义是积聚或者和合。五蕴分别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在五蕴中,除了第一个色蕴是属物质性的事物现象之外,其余四蕴都属五蕴里的精神现象。

佛学常识——㈩五蕴


五蕴理论。五蕴实际上是佛教关于人体和其身心现象都是由哪些要素构成的理论。佛教认为世间一切有情都是由五蕴和合而成,人的身体也是由五蕴和合而成的。

十八界十二处,于心境开合,各有不同。若详言心而略言境者,五蕴是也。观于凡夫一切心行,不出五蕴。蕴者旧译作阴,又作众。阴者积集之义,众者众多和聚之义,皆云数多积集,显有为法之自性也。有为法之作用,无纯一之法。或同类,或异类,必由数多之小分相集而作其用。概而言之,谓阴或蕴。

佛学常识——㈩五蕴


  一、色蕴 总该五根五境等之有形物质,谓之色蕴。色者,质碍之义,变坏之义,变碍之义。质碍者,有形质之互起障碍是也。变坏者,转变破坏也。变碍者,变坏质碍也。此由五根五境等之极微所成物之总名。又色者示现之义,诸色法中,独取五境中之色尘,名色者,以有质碍义与示现义之两义,色之义转为胜故也。色蕴者,谓眼耳鼻舌诸根和合积聚也。

  (一)、五根 谓眼、耳、鼻、舌、身根。

  (二)、五境 谓色、声、香、味、触境。

  1、色境 谓显色、形色二种,或总说有二十种。

  (1)、显色 谓青、黄、赤、白等四种。

  (2)、形色 谓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等八种。

  (3)、总说 谓青、黄、赤、白、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云、烟、尘、雾、影、

光、明、暗(或空)、等二十种。

(三)六根 

一、云何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兹略不释。

  二、云何色 谓眼之境,显色、形色及表色等。

  三、云何声 谓耳之境,执受大种因声。非执受大种因声,俱大种因声。

  四、云何香 谓鼻之境,好香、恶香、平等香。

  五、云何味 谓舌之境,甘、酸、碱、辛、苦、淡等。

  六、云何触一分 谓身之境,除大种,谓滑性、涩性、重性、轻性、冷饥渴等。

  七、云何无表色等 谓有表业,三摩地所生无见无对色等。

  2、声境 谓可意、不可意之二。此二复各差别有四,共为八种。

  (1)、有执受无执受 言手等所发音声,风林河等所发音声,前者谓有执受,后者谓无执受。

  (2)、有情名非有情名 言有情名者谓语表业,余声则是非有情名。

  3、香境 香谓好香、恶香、平等香等三种。

  4、味境 味谓甘、酸、碱、辛、苦、淡等六种。

  5、触境 触谓四大种地、水、火、风及滑、涩、重、轻、冷、饥、渴等十一种。

  (三)、无表色 无表谓无形表,谓乱心、无心、随流、净、不净等。乱心者,谓此余心。无心者,谓入无想

及灭尽定等,言显示不乱。有心相似相续,说名随流。善与不善,名净不净。

  二、受蕴 对境领纳事物,为心之作用。谓三领纳随触,即乐及苦、不苦不乐。此复分别,成六受身。谓眼触所生受,乃至意触所生受。

  三、想蕴 对境想像事物,为心之作用。想即思想之义,谓意识与六尘相应,而成六想,和合积聚也。又谓能取像为体,即能执取青黄长短男女怨亲苦乐等相,此复分别,成六想身,应如受说。

  四、行蕴 对其他之境,关贪嗔等之善恶,为一切心之作用。即除色受想识,余一切行,名为行蕴。行者身口意之造作曰行;又内心涉境,说名为行;又有为法之因缘集起,迁流于三世,亦曰行。造作有为法之因缘而迁流于三世,谓之行蕴。

  五、识蕴 对境了别、识知事物,为心之本体。谓各各了别彼彼境界,总取境相,故名识蕴。盖识者心之异名,为了别之义,对心境而了别曰识。心王有种种差别,集于一所,则曰识蕴。

佛学常识——㈩五蕴


心经中说:“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即说五蕴之经典。关照五蕴即关照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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