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巢老人”送保姆房子,是女兒不孝,還是另有隱情?

隨著社會越來越物質化,中國很多傳統教育也全部被物質化。孝順同樣似乎與錢劃上了等號,而且這樣的價值觀似乎開始誤導著整個社會。

“空巢老人”送保姆房子,是女兒不孝,還是另有隱情?

例如:自古以來,子女給長輩盡孝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可現在很多事業稍有成就的80後因為經常被工作上的各種安排擠佔了休息時間,對於父母的照顧更是顯得力不從心,因此請個保姆照顧老人,如今已成為很多家庭或無奈或省心的選擇。都說找保姆難,找個好保姆更是難上加難,但是找到了好保姆就等於找到了代替自己盡孝的人?就萬事大吉了嗎?


案情簡介

周雪三十出頭,在一家大公司裡面的項目經理,有才華又能幹,她的母親因病早亡,父親年近七十,是一個退休的中學教師。周雪經常出差,父女倆有時幾個月都見不到一面。周雪知道對父親應該多盡孝,但想到自己的前途又覺得分身乏術,於是靈機一動:找個和自己年齡差不多的保姆代替自己盡孝。於是周雪來到保姆市場百般挑選,最終選擇了一個名叫劉玉玲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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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玉玲三十多歲剛從農村出來,看起來淳樸老實,更重要的是劉玉玲說照顧自己重病的老母親整整十年,還因此耽誤了自己的終生大事,至今還是單身。周雪覺得劉玉玲很符合自己的條件就將她帶回了家,兩人簽訂了一份特殊的僱傭協議。劉玉玲替周雪盡孝,照顧其父周文武,做所有女兒應該做的事,周雪每月按時支付劉玉玲工資。


案情經過

沒有了後顧之憂,周雪一心撲在事業上,經過幾年打拼,一路晉升當上了公司的副總經理。她的工作越發忙了,回家看父親的次數也越來越少了。最近幾年周雪甚至只有春節那幾天才回家與父親團聚。一晃,周文武70多歲了,他希望女兒能經常陪伴她,這保姆再怎麼好、怎麼體貼入微那也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呀。

可是等啊盼啊,就是等不到女兒的影子,甚至想和女兒見上一面都似乎成了奢望。但女兒一心撲在事業上,以為有了保姆就萬事大吉了。可令周雪始料未及的是隱患就此埋下。自己對父親的冷落、忽視,已經讓父親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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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周雪在單位正忙著,這手機響了,周雪一看是父親打來的,就沒接,電話連響了三次,周雪才不耐煩的接了起來:爸,我上班呢,有什麼事咱們下班再說。就在周雪即將掛斷電話的瞬間,她的臉色突變,握緊了電話驚叫道:什麼,你再說一遍,你把房子送給誰了?周雪蒙了。自己是父親的親生女兒,這房子不是該給自己留著嗎?


案情發展

來不及多想,周雪放下手頭的事開著車一路狂飆回到了家,進門就迫不及待地問父親:你真的把房子送人啦?你送誰啦?父親說,我把房子送給保姆劉玉玲啦,而且已經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妥了手續, 房產已經過戶到了劉玉玲的名下。

“空巢老人”送保姆房子,是女兒不孝,還是另有隱情?

父親數落著她:周雪呀,你平時總說對我有多孝順,可是我頭疼腦熱、生病去醫院的時候你在哪兒?我一個人想找個人說話的時候,你又在哪?就說剛才我給你打了多少個電話你才不耐煩地接了?我真怕哪天我死了你都不知道啊。這麼多年,只有劉玉玲在我身邊,家裡裡裡外外全靠這個丫頭照顧著,我把房子給她我心甘情願。在我心裡,你都不如個外人。


案情結果

周雪聽著父親數落著自己的種種不是,還這麼護著劉玉玲,心裡很不是滋味。她叫道:爸,你是不是被那個女人下迷藥了?你倆是不是揹著我有點啥?劉玉玲不是想進我家給我當繼母吧?周雪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氣昏了頭。

劉玉玲不敢還嘴,只是小聲的說,我和你爸是清白的,你別胡說啊。但周雪還是想不通,房子是自家的,母親已經過世,自己是這房子的唯一繼承人,難道父親說送誰就送誰,不用徵得自己的同意嗎?房子就真的拿不回來了嗎?


“空巢老人”送保姆房子,是女兒不孝,還是另有隱情?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一章 贈與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條 定義: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與限制: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 贈與的登記等手續: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一百八十八條 受贈人的交付請求權: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律師說法

根據法律規定,贈與人在把贈與財產交付給他人之前,贈與人享有任意的撤銷權,可以反悔。但在本案中,周文武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已經把房產贈與了保姆劉玉玲,而且已經在相關部門完成了過戶登記,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完畢。這房子要不回來了。

“空巢老人”送保姆房子,是女兒不孝,還是另有隱情?

雖然房子要不回來了,但房產屬於周雪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各佔一半份額,周雪母親的財產屬於遺產。由於其母親去世時沒有留下遺囑,適用法定繼承,父親和周雪均有繼承權,兩人各得一半。即周父取得房產四分之三的份額,周雪取得四分之一的份額。房產可由保姆取得,周雪應取得的份額可估價後要求保姆支付。

本案中,周雪、周文武一家是殘缺不全的。家裡沒有溝通、沒有交流,缺少關愛,只是一個空洞的殼子。無論周雪給父親找多少個保姆代替自己盡孝,周文武心裡那個女兒的位置其實是不可代替的。周文武將房產給了保姆也實屬無奈之舉,原本也不是他的本意。

何為孝順?該如何盡孝?

孝道就是感恩。感恩是一種力量,感恩是一種責任,感恩是一種義務!感恩是我們民族的美德。百善孝為先,老年人在子女的孝心需求方面,其精神層面的需求更勝於物質的需求。所謂精神需求就是希望子女多與自己溝通、交流,使自己的生活充滿親情。

昂貴的禮物再多也不能填滿老人空虛寂寞的心,兒女在精神層面的贍養意識恰恰成了父母最渴望得到的財富。當你忙於工作不能和父母見面時的一次電話,出差遠行前和父母的一聲告別,都已經成了父母的期待和渴望。

父母的愛是最珍貴的財富,與父母相守的時光,是最美好的經歷。而這一切一旦錯過了就永遠沒有機會彌補了。

“空巢老人”送保姆房子,是女兒不孝,還是另有隱情?

古語有云: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就讓我們共同努力用心用行動

讓老有所養,幼有可依。


編輯 | 山雨

圖 | 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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