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游和唐婉的愛情讓人扼腕嘆息,事實上陸游應該怎樣對待婆媳關係呢?

冷眼觀史


據小時候學校裡發的《傳統文化》說,陸游和唐婉是表兄妹,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那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這種婚姻自始無效……

哈哈開玩笑。婆媳關係這個問題的妥善解決,丈夫有很大的責任。畢竟妻子初來乍到,母親如果又很嚴厲的話,丈夫會承擔很大的壓力。作為一個還沒有女朋友的人,我認為正確處理婆媳關係,首先是先讓婆媳互相瞭解,彼此熟悉,這樣以後如果有些問題或者矛盾的話,雙方都有換位思考的餘地,不至於沒有退路;其次如果真的發生矛盾,丈夫必須有自己鮮明的立場,明白誰對誰錯。在平時的生活中,家庭成員很難出現大的分歧,畢竟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心裡還是有彼此的。對於雞毛蒜皮的小事,大可不必擔心,丈夫負責協調就好了;要是遇到大事,丈夫必須有自己的看法,一切為家庭利益著想,不能有所偏私;對於說服工作,丈夫也要考慮周到,對妻子可以是商量的態度,對母親可以是勸說的態度。最後,婆媳雙方如果真的愛自己的丈夫或者兒子的話,就少找點矛盾,多多接觸,多多溝通,一家人齊心協力,就沒有過不去的坎。


Nakano阿梓喵


陸游和唐婉共同演繹了一場著名的愛情悲劇。這個悲劇有著深刻的社會歷史根源。陸游和唐婉是表兄妹關係,他們沒有把婚姻當做愛情的“墳墓”,而是在婚後更加兩情相悅,卿卿我我,溫柔繾綣,相隨在花前月下,並影於柳堤煙雨。共同沉醉於如夢的二人世界,似乎忘記了老母的存在,老母心裡有點醋意很正常。要是擱現在 ,頂多翻幾個白眼,可那是在每個人都被封建禮教重重捆綁的封建社會,封建禮教是不允許“愛情”存在的。

在陸游的母親眼裡,兒子就是自己的私有財產,即使已經成了家,在家也要以母親為核心,跟現在某些女子未過門就先趕公婆的情況不同。過去母親在兒子面前特別是婚姻方面有絕對的權威,兒女的婚事上要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沒有自主權的。而當時的公婆們喜歡什麼樣的兒媳呢?肯定是規規矩矩,孝敬公婆,安靜沉穩,勤勞能幹,任勞任怨……類型的。唐婉與陸游過於親密,佔有陸游“個人空間”太多,導致陸母被冷落,而且在陸母看來好像於“禮”不合,媳婦不該如此“勾引”自己的兒子,但人家畢竟是兩口子,又沒犯著“七出”,挑不出毛病,只好動用“大棒”,打散鴛鴦了事。

其實不只是陸游的母親,過去作為父母的大都看不慣兒子兒媳在自己面前“膩膩歪歪”,“溫柔纏綿”,《孔雀東南飛》裡的焦仲卿的母親不是嗎?也許作為母親自己也有委屈,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兒子,卻成了另一個女人的“俘虜”,實在於心不甘。(過去沒有民主自由觀念)。作為兒子,陸游到底有沒有錯呢?

我認為陸游肯定有責任,不能以現在的觀點為陸游開脫,畢竟所處環境不同。陸游應該平衡與婆媳二人的關係,在與妻子恩愛的同時不應讓母親有疏離之感,多多陪伴母親,作為兒媳唐婉也應該多多孝敬婆婆,與婆婆多談心交流,全家應該保持和諧,友好,祥和的氣氛,使陸母得到心理上的滿足。如此,陸母還會拆散他們嗎?我想,陸母拆散兒子姻緣,絕不是心血來潮,而是忍耐達到了極限,沒有人會無緣無故趕走兒媳的,陸母即使可惡,作為晚輩,陸游唐婉二人肯定有過失,別忘了,那婆婆本是兒媳的姑姑。


綠葉小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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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游唐琬,痴男怨女;恩愛夫妻,千古絕唱!
△頑固如山的封建禮教,活話吞噬了夫唱婦隨的比翼鴛鴦!讓後人婉惜,令世人嘆念!
△唐琬是陸游的表妹,就是陸游母親的親侄女,管陸游母親叫姑母,而唐琬父親為陸游母親的親弟弟,姑母作婆,親上加親。
△唐琬為唐家獨生女,聰穎靚麗,能詩善文,當地有名望的佳麗才女。
△陸游與唐琬的結合,堪稱天就一對,地造一雙!讓人羨慕不已,讚歎不止……
△人間的事情就怕“但是”二字,但是,它真的降臨到了陸游與唐琬夫妻二人頭上。陸游母親(唐琬姑母)不喜歡唐琬這個媳婦,多次讓陸游休了她……陸游先為唐琬另闢住所,被其母發現後,更性逼迫陸游當場寫下休書,並迅即為陸游娶了王氏為妻,堵住唐琬歸路。
△事後,唐琬父親(即陸游舅父)找親姐姐(陸游母親)好個生氣,並從中說合,兔得唐家丟面子,失名聲……無奈,唐琬改嫁。
△公元1155年春天,陸游到沈園遊玩,遇見了唐琬。她殷勤地招待陸游,彼此心頭都蕩起苦惱……陸游隨手在粉牆上寫下了《釵頭鳳》千古愛情名詞。據說唐琬看完這首詞後,由於傷心過度,不久便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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