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冰棍=22000元?!法官提醒:打架成本高,動武需三思

近日,原告姜某將被告李某訴至芝罘區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各項損失,共計27000餘元,而該起案件的起因竟然是因為一支冰棍。

2019年5月4日晚,某小區市場附近,姜某在行走時,將李某手中的冰棍碰掉,李某因姜某未道歉而詢問對方,姜某稱不就是一根冰棍嗎,並表示給李某一塊錢,讓他再買根冰棍,一言不合之下,二人因一支冰棍發生爭吵。期間李某朝姜某頭面部左側打了一巴掌後離開,姜某追趕李某,在追趕的過程中李某連續兩次將姜某踹倒在地,致姜某受傷。

事發後,姜某報警,公安局認定李某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為成立,決定給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事發當晚,姜某到煙臺山醫院門診及住院治療,住院11天,出院診斷為耳鳴(左)、外耳挫傷(左)、眼球挫傷(左),出院後姜某多次到上述醫院門診治療,為此花費醫療費17000餘元。

在法庭審理期間,該案的承辦法官注意到,被告在芝罘分局的詢問筆錄中多次提及當晚喝酒了,記不清了,經瞭解,當天是被告的結婚紀念日,被告心情不錯,喝了些酒,原告將被告的冰棍碰倒在地未予道歉,因表達方式和態度問題,雙方發生了接下來的爭執。

鑑於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承辦法官對原、被告進行調解工作,最終,原、被告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被告一次性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共計22000元,本案一次性處理完畢,原、被告表示今後不再為本次事件發生任何經濟糾葛。

一支小小的冰棍,讓被告為此付出22000元的代價,究其原因,在事發的當下,原、被告都未能處理好情緒,未能注意說話的方式,以致小事演變成了大事,最後訴至法院。縱觀近年來的健康權糾紛,原、被告多因車位停放、洗車順序等瑣事發生爭執,若能夠做到退一步,則海闊天空。在此,法官也友情提醒大家,飲酒要適量,切勿因酒生事,同時,在日常生活中,做事三思而行,遇到糾紛後,儘可能先平復心情再通過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切不可圖一時之快,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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