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補貼新規設定30萬元售價門檻 將鼓勵“換電模式”

財聯社 (北京,記者 徐昊) 訊,4月23日,國家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發佈《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從即日起實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為過渡期。

“此次政策是對新能源車發展的重大利好,我們仍堅持去年的判斷——今年新能源汽車有希望挑戰160萬輛的預期。“乘聯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

新規重“公”輕“私” 退坡平緩

《通知》顯示,綜合技術進步、規模效應等因素,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新規同時注意了補貼退坡力度的平緩和節奏,原則上2020-2022年補貼標準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30%。

同時,在公共交通等非私人用車領域,包括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2020年補貼標準不退坡,2021-2022年補貼標準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

“穩定的補貼可以很好拉動出租車、網約車的需求,有利於城市環境改善和新能源車需求的穩定增長。”崔東樹分析表示。

針對《通知》中設置年度補貼200萬輛上限的考慮,有業內人士認為,此舉是在既考慮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刺激消費及目前經濟環境下做出的一種“平衡”,“設置年度200萬輛的補貼上限,將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財政的壓力。”

“預計新能源車今年應該不會達到200萬輛的補貼上限。”崔東樹表示,按照國家統計局的統計,去年新能源汽車銷量是119萬輛,加上進口車突破120萬輛,未來的增長應該是可持續的,“總體來看,補貼的效果將相對明顯。但由於設置了過渡期,今年4-6月份的(新能源汽車的)銷量難以得到一個有效的提升;6月份之後,整個新能源車輛會得到一個相應的較大的提升。”

此前,崔東樹曾預測在各項政策的刺激下,今年國內新能源汽車銷量將達到160萬輛。

此外,針對《通知》中有關對補貼標準技術指標的優化,崔東樹表示,新能源車的技術標準應該是由市場決定,而不應簡單由補貼決定,“由於目前的電池能量密度實際上還是系統能量密度,並非單體能量密度,因此我們應該提升單體能量密度,而弱化對新能源的系統能量密度的要求。”

換電模式受鼓勵 利好蔚來、北汽新能源

除了平緩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通知》中另一值得關注的是首次對“換電模式”提出了明確的“以獎代補”。

《通知》規定,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前售價須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為鼓勵“換電”新型商業模式發展,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換電模式”車輛不受此規定限制。

上述新規對不同新能源車企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其中,以蔚來汽車為例,其目前在售的兩款車系蔚來ES8和蔚來ES6售價均在30萬元以上,但蔚來汽車採用了“換電模式”,因此也被納入到了補貼的範圍內。

“作為一家全系車型售價均在30萬元以上,且均支持‘換電模式’的企業,蔚來承諾:在2020年5月31日前提車的用戶,可按照2019年國家補貼標準享受補貼,差額由蔚來承擔。 ”蔚來汽車聯合創始人、總裁秦力洪表示,“國家對‘換電模式’的認可,以及對‘車電分離’道路的肯定,是電動汽車行業進一步發展的重大利好。”

同樣力推“換電模式”的北汽新能源也將成為新政的最大收益者——北汽新能源目前在售車型絕大部分不超過30萬元,且其銷量車輛在非私人領域的佔比較大。

“補貼新政體現了國家更加看重新能源汽車在大眾消費市場上的推廣,一定程度上也將緩解企業因疫情影響、經濟波動和消費疲軟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北汽新能源相關負責人對財聯社記者表示,北汽新能源是全球第一個將“換電模式”帶入大規模商業化運營的新能源車企,“在針對特定場景的出租車領域,目前已初現成效。”

“由於‘換電模式’目前主要應用於出租車等領域,因此,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新政‘重公輕私’的政策連貫性。”上述業內人士表示。

對於補貼新政劃定的“30萬元門檻”,崔東樹認為,部分高端新能源車型價格偏高、補貼的效率偏低,不利於加速推動新能源車與傳統車的價格並軌。“價格是新能源車與傳統車競爭的核心手段,通過補貼的因素,可進一步促進新能源車的成本與價格降低,推動新能源車與傳統車加速並軌,對新能源汽車增量有很好的促進作用,也將促進產業鏈更加健康地發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