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盗窃之后四处躲,法网恢恢终伏法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是不乏好吃懒做,心存侥幸的人。人们常说不义之财不可取,欲望是无穷尽的深渊,然而现实却总是有人充耳不闻,丧失理智铤而走险。近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起盗窃案中,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以案说法】盗窃之后四处躲,法网恢恢终伏法

经查,2014年7月的一天,程某某和同伙张某某、李某某经事先预谋,驾驶之前盗窃五菱荣光面包车来到合阳县风凰南路,由张某某、李某某望风看人,程某某采用“T型锥”撬开车门锁、捅开点火开关的手段盗走被害人张某的一辆价值24000元的五菱荣光面包车。过后两天,三人又经事先预谋,开着之前偷来的两辆五菱荣光面包车来到合阳县知堡办事处孟家庄村三组郑某家羊圈,由张某某望风、看车,程某某和李某某采取撬门扭锁的手段对羊圈内的羊实施盗窃,被主人发现后三人弃车而逃。

【以案说法】盗窃之后四处躲,法网恢恢终伏法

据悉,2014年7月实施盗窃后,程某某心存侥幸心理,四处躲避,试图逃避法律制裁,因而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19年12月,在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下时隔五年后被抓获归案。而今面对检察机关的讯问,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悔不当初,自愿认罪认罚。这起案件诠释了“切莫伸手,伸手必被抓”这句俗语,告诫那些企图获取不义之财者警钟长鸣,面对法律要常怀敬畏之心。

供稿: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李哲/编辑:秦莹莹/审核:樊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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