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解紛 | 一場跨越太平洋的對話,男孩的撫養權終確定

一場跨越太平洋的對話

“雲”解紛 | 一場跨越太平洋的對話,男孩的撫養權終確定

時間:2020年4月10日

地點:中國、蘇里南

人物:王法官、陳調解員、陳某

(原告)、鄭某(被告)及其父親

案由:撫養權糾紛

01/ 案情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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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間,陳某與鄭某經人介紹後確定戀愛關係,並於同年12月起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次年8月,二人生育非婚生男孩陳某某。但好景不長,陳某與鄭某因性格不合導致矛盾頻發,情感裂縫已到了無法癒合的狀態,二人最終決定分開。

男孩自出生後,一直隨陳某生活,父子感情深厚。今年4月8日,陳某就其與鄭某同居期間生育的男孩撫養權問題向仙遊法院榜頭法庭提起訴訟,請求判令男孩由其撫養,並要求鄭某每月支付撫養費800元直至男孩年滿18週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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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案件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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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後,承辦人法官第一時間電話聯繫到了鄭某,在與其溝通、交流的過程中瞭解到,鄭某有調解的意願,但其現在身處南美洲的蘇里南,回國返程所耗時間和財力都太高,且疫情防控期間存在諸多不便,希望法院工作人員能幫忙在線協調。

在徵得雙方的同意後,承辦法官通知陳某、鄭某的父親來到法庭現場,依託“雲庭”系統,與遠在蘇里南的鄭某連線。法官首先在線上核實了雙方的身份,再對雙方釋法析理,在法官與專職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二人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男孩由陳某撫養,撫養費由陳某自行承擔。隨後,工作人員通過系統向雙方發送了調解協議,陳某和鄭某分別在自己的手機上簽名表示同意,這場跨越太平洋的訴訟在雙方當事人不需要全部出現在法庭現場的情況下就得以順利調解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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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後語

以往倘若一方當事人在國外無法回國參加訴訟,哪怕是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所需提交的材料仍需要花費當事人大量的時間成本,因此,如何更便捷更高效的解決異地當事人的矛盾糾紛對審判機關提出了新的課題和要求。“這是一場法院審判機制的變革,即方便當事人解決糾紛,又提高了審判效率”,這是王法官對這次跨大平洋的調解最深的感受。

來源:仙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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