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生命通道” 守護百姓安全

記者邱璐曉 通訊員張瓊

消防通道是火災發生時供消防車通行的道路,是實施滅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但是,由於部分群眾法律和安全意識不強,以及個別單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堵塞消防車通道的現象屢禁不止,因此影響火災救援甚至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時有發生。

為切實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堅決治理消防車通道佔用、堵塞、封閉以及高層建築室內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等突出問題,從本月起至6月底,我縣組織開展打通“生命通道”專項整治行動,對高層建築和大型商業綜合體、文博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居民住宅區內的消防車通道,開展集中治理,對違法佔用消防通道的行為,將給予處罰。

開展整治

還百姓一條“生命通道”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面向全縣範圍內的大型商業綜合體,賓館、醫院等高層公共建築、文博單位、學校、養老機構、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住宅區(高層住宅小區、老舊小區及其他居民小區)的消防車通道。重點治理單位和住宅區施劃消防車通道標線、標誌,消防車通道違法停放車輛,違章搭建構築物或者設置攤位,違法設置鐵樁、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線等固定障礙物等限寬限高行為及其他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影響消防車通行的行為。

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謝思澤介紹,行動期間,還將通過落實集中清理消防車通道障礙物、集中施劃消防車通道標線標誌、集中查處消防車通道停車佔用行為,集中檢測維修室內消火栓系統、集中查處消防管理履職不到位問題、集中開展宣傳曝光工作“六個集中”工作舉措,督促指導社會單位落實消防車通道管理措施,實現單位和住宅區全部按標準施劃消防通道標線標誌,高層住宅室內消火栓系統保持正常運行狀態,推動全社會形成共識,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有效解決消防通道佔用、堵塞、封閉以及高層住宅室內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等頑疾問題,徹底打通“生命通道”。

重拳出擊

相關單位各司其職嚴格執法

要解決消防通道佔用的難點和頑疾,需要各部門各司其職、聯合發力。集中整治活動中,我縣對全縣各鄉鎮(街道、區)以及公安、財政、建設、綜合行政執法、消防救援大隊等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進行了明確,要求各鄉鎮街道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制定本區域消防車道治理方案,抓好住宅區消防車道標線標誌施劃等工作的落實,指導、督促社區、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此外,公安、建設、綜合行政執法、消防救援大隊等相關職能部門,每月集中開展一次消防通道聯合執法檢查,通過法律手段,依法查處違法單位和個人。

對市政道路範圍內及開放式小區車輛佔用、堵塞消防車道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或拖離;對佔用消防車道不配合挪車從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單位及個人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強制清除或者拆除相關障礙物、妨礙物,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對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通行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給予罰款或者行政拘留處罰;對佔用消防車道擺攤設定和擅自在消防車道上加裝地鎖、圍欄、私搭亂建等行為,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依法進行管理取締,確保消防車通行和作業面要求;消防救援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對單位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處罰。

統籌協調

落實保障確保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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