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

4月22日,市人大法制委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对《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员翟乃翠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法制委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

委员们认为,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不重复上位法规定,重在解决我市实际问题;经过反复研究修改,制度设计科学合理,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较强,同意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下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时,委员们还就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翟乃翠在总结时指出,条例草案一审后,法工委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立法调研,组织立法专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论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方修改意见对条例草案多次集中研究修改。会后,要根据委员们提出的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修改稿二审后,法工委要根据常委会会议二审意见进行研究修改,并就有关问题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一步沟通,确保法规更接地气,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