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號和《三十而已》的陳嶼撞號,市民被騷擾苦不堪言

陸先生最近愁壞了,因為熱播劇《三十而已》中陳嶼使用的手機號跟自己的撞號了,每天有數百個短信、電話來找陳嶼,陸先生被騷擾的苦不堪言,這該怎麼辦?

一串手機號引發的訴訟

無獨有偶,2019年,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曾審結過一樁類似的案件。新麗公司未經核實,在其出品的影視劇《愛情進化論》中公開張先生的私人號碼,張先生手機被大量網友打爆,騷擾電話、微信不斷,張先生遂將電視劇出品方新麗公司以及網絡播出平臺愛奇藝起訴至海淀法院,要求兩公司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及維權支出1萬元。

法院:出品方侵犯隱私權,賠償35000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在影視劇製作中,若非不可替代之必要,應對涉及手機號碼等特定信息畫面予以技術處理,不得完整呈現,以避免侵擾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寧。新麗公司作為專業影視公司,應熟知影視出品行業的相關風險防控內容。本案中,新麗公司未經核實且未經張某本人允許,通過涉案電視劇將張某手機號碼向公眾披露。考慮涉案電視劇的影響力,該種未經允許公開披露張某個人信息的行為,勢必侵擾了張某的私人生活安寧。即便新麗公司對此不存在主觀惡意,其放任行為至少彰顯出一定的主觀過失。同時,亦不能因此否認新麗公司因此給當事主體造成的生活困擾和精神損害。

綜合上述情況,法院認為,新麗公司未盡審慎注意義務在涉案電視劇中披露張某手機號碼,構成對張某個人隱私權的侵害,判決新麗公司賠償張先生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0元,維權合理支出5000元;愛奇藝公司作為《愛情進化論》的網絡播放平臺運營方,在收到起訴材料後對相關劇集進行排查並確認涉案畫面已被刪除,履行了相關義務。愛奇藝公司對於愛奇藝網站播放的具體內容是否構成侵權不具有事先審核的法定義務,因此,對於張先生要求愛奇藝公司與新麗公司共同承擔責任的訴請,法院不予支持。

手機號碼是隱私嗎?《民法典》怎麼看

在《民法典》人格權編第六章中,規定了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不得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民法典》的一大亮點便是明確了個人信息保護,將私密個人信息與一般個人信息做了區分,在加強私密信息保護的同時,使一般個人信息也納入了民法保護範圍之內。第一千零三十四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

手機號碼系公民在通信活動中的身份識別數字代碼。同時,在“手機實名制”政策下,手機號碼與公民的特定自然人身份相關聯,被大量使用於銀行卡辦理、網絡授信等信用活動。一般而言,手機號碼雖在機主特定使用範圍內具有公開性,但並非向不特定範圍非設限公開,應屬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依法受到隱私權保護。

雖然騷擾電話不是影視劇出品方撥打的,但其未經同意處理他人私密個人信息的行為,使張先生和陸先生的私人電話號碼暴露於不特定的公眾之中,因此其行為具有違法性。即便該行為主體在主觀上不是故意的,但缺乏審慎注意義務的主觀過失,也構成侵權法意義上的過錯。

陸先生要維權,先找誰?

陸先生現在的當務之急,是先讓自己的手機號碼從《三十而已》的劇情中消失,因此陸先生應當先聯繫網絡視頻播放平臺,進行圖像處理,同時聯繫電視劇出品方,告知其侵權事實的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絡用戶,並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採取必要措施;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條還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一般情況下,網絡視頻播放平臺對於投訴的響應較快,陸先生及時止損後,如認為“陳嶼的手機號”已經對自己造成了損害後果,可以積極維權。影視劇的出品方不僅有使用公民手機號的行為,更有將個人照片當遺像使用的荒唐行為,因此影視劇出品方對於劇情中足以識別個人身份的信息的畫面,應到審慎注意,避免造成他人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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