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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該廳近日印發《關於下達2020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計劃共撥付2.55億元,用於各相關市縣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
其中,專項用於納入國家計劃的2020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中城市棚戶區改造、籌集公租房以及向符合條件的在市場租賃住房的保障家庭發放租賃補貼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1.7億多元;專項用於納入國家計劃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8333萬元,具體可專項用於納入我省2020年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計劃的項目中水電路氣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改造,小區內房屋公共區域修繕、建築節能改造以及支持有條件的加裝電梯支出。
《通知》中列出2020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分配表,並對明確有關績效目標申報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市(縣)財政局安排使用資金時,要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按照工作(工程)進度及時撥付資金,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會同同級財政等部門按規定統籌使用好資金,有序推進城市棚戶區改造、公租房籌集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及時掌握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貫徹落實好相關決策部署和要求,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照績效目標申報表做好績效監控,確保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來源:海南日報客戶端
記者:周曉夢
編輯:陳俏楓
值班主任:葉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