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秦王是个好货,其实我一开始是想抓他的

荆轲:秦王是个好货,其实我一开始是想抓他的

春晚小品《荆轲刺秦》

荆轲刺秦的故事脍炙人口,大到黄宏的春晚小品《荆轲刺秦》,小到暴走大事件的口号"荆轲刺秦王",即使在中学的语文课本里也有《荆轲刺秦王》的节选。而在大家的印象里荆轲就是一个刺杀秦王的刺客,然而事实上荆轲更可能是抓秦王,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因。

第一个是燕太子丹的要求。他寻访荆轲时曾经说过这样的话,"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也就是说太子丹找荆轲对付秦王主要有上下两策,上策是劫持秦王,如春秋时期的曹沫一样通过挟持齐桓公,逼迫他退回他国割让的土地。下策才是刺杀秦王,使秦国大乱,延缓秦国统一的步伐。即荆轲首要目的是抓秦王,次要目的才是刺秦。这便是是教唆人太子丹的犯罪目的。

荆轲:秦王是个好货,其实我一开始是想抓他的

燕太子丹

第二个是荆轲死前的遗言。荆轲这样说道,"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即荆轲最后失败时无奈叹道,"要不是为了活捉秦王以报答太子,早就刺杀成功了。"这便是当事人荆轲的自述。

第三个是淬毒的匕首和荆轲多余动作的矛盾。荆轲的匕首是特制的毒匕首,只要被刺出血是必死的。"得赵人徐夫人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焠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而荆轲攻击秦王时,用了这样一句话来描写,"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椹之。"既然匕首已经是剧毒的,为什么还要一只手抓袖子一只手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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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夫人锻造匕首

众所周知只有匕首不毒时,犯罪人才会抓住受害人,然后寻找要害刺下。就像毒蛇一样,进攻时凌厉刚猛,未必会找寻要害攻击,而是抓住机会不断攻击。只有狮子之类的无毒捕食者,才会抓住猎物咬住其要害。如果这样还抽象的话,可以用王者荣耀里兰陵王的刺杀动作来描述:兰陵王不像扁鹊一样拥有附毒能力,因此攻击时要格外仔细,尤其是他的2技能一定要命中,因为配合上其他攻击可以控制目标一会儿,然后再不断重复技能攻击可以达到必杀。因此如果用有毒的匕首进行刺杀,是不会有抓住秦王的额外动作的,更可能是找准时机不断刺杀。

荆轲:秦王是个好货,其实我一开始是想抓他的

兰陵王的刺杀动作

当然还有人质疑荆轲攻击秦王的角度和手法,这也是有一定可能的。因为结合《史记·刺客列传》的上下文,可以看出荆轲的剑术未必高超,而且还有许多独特的剑招为外人所不理解,盖聂和鲁勾践都曾对此有过疑义。"盖曰:‘曩者吾与论剑有不称者,吾目之;试往,是宜去,不敢留。’"鲁勾践已闻荆轲之刺秦王,私曰:“嗟乎,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甚矣吾不知人也!曩者吾叱之,彼乃以我为非人也!”所以说,荆轲攻击秦王时也可能会有自己独有的多余动作。但结合前后文,荆轲抓秦王的可能性更大些,因为刺杀也可以发生在威胁失败之后。

第四个是燕太子丹为此次行动付出巨大代价。义士田光守节致死,是太子丹逼迫至此造成的是为不义;大将樊於期舍头献秦,是太子丹不作为放纵结果发生造成的是为不仁;太傅鞠武竭力反对,是太子丹固执执行是为不智。结合太子丹失败后秦王速攻燕,逼迫燕王自己杀儿子,可以看出太子丹已经是孤注一掷了。但如果仅仅是杀死秦王的结果,在新秦王继位后依然会兴师问罪,那么自己必死燕国必亡。因此更能充分说明,燕太子丹捕捉秦王签订和约的第一性和无奈刺杀秦王的第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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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与秦王搏斗

综上,荆轲是在燕太子丹的教唆下攻击秦王,其目的在于胁迫秦王签订不平等的和约。然而胁迫不成转为刺杀,与其犯罪的第二目的相同,具有主客观的统一性。因此可以认定荆轲属于转化型犯罪,大致相当于以绑架罪为基础罪名,以故意杀人罪为转化罪名的转化犯。也就是说,荆轲本来是想要抓秦王的,但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才转化为刺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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