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传奇,她这一生功绩显赫,但是每个权力巅峰的背后都有着许多惨不忍睹的的故事。‘骨醉之刑’正是她的‘得意之作’,在历史长河中此刑还算不得令人绝望的惩罚。下面就由自由细细道来。
骨醉之刑:顾名思义和酒颇有渊源,就是在把犯人的眼睛挖去、耳朵削掉、手脚砍去之后浸泡在一个装满酒的容器里。那么说到‘骨醉之刑’这里不得不提起人彘之刑,具体来讲就是把人变成猪的一种酷刑:首先把四肢剁掉,然后挖出眼睛,再用铜水注入其耳中,使其失聪,而后再用喑药灌进其喉咙并且割去其舌头,使其不能言语,最终扔到厕所里再做更加细致的‘照顾’。
历史上这类‘酷刑’多不胜数,让人毛骨悚然,不禁动容。
1.剥皮
动刑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再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
2.腰斩
把人从中间切开,由于人的主要的器官都集中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断气,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再过好一段时间才能断气。
3.车裂
通俗讲就是五马分尸,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块。
4.俱五刑
砍头、割手、挖眼、割耳、切鼻。通常是把人折磨死以后,才把人的头和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5.缢首
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6.凌迟
此刑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并且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那么执行人也要受刑。
以上这些都是古代极具代表性的刑罚,笔者为旧社会的残忍和无知深感悲痛。同时也庆幸自己生在了这个文明和谐的新社会,感谢党,感谢我们伟大的领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