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介紹可轉債

1. 發行證券種類:分可轉債和可交換債,主要是以可轉債為主,可交換債有類似的地方,也會提及。

2. 發行規模及發行數量:例如募集資金30億,發行數量3000萬張(300萬手)

3. 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按照面值100元發行。

4. 債券期限:自發行之日起6年,期限3~6年。

5. 債券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票面利率都是很低的,最後一年的利息通常不看,要看後面的到期贖回條款,這個可以把收益率拉高。

6. 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在第4、5點中闡述了。

7. 轉股期限:發行結束滿六個月。六個月是標準條款,極少會出現有九個月的。

8. 轉股股數確定方式以及轉股時不足一股金額的處理方法:去尾法計算,餘額實踐中和股票一起兌付

9. 轉股價格的確定及其調整:轉股價格的調整方式和計算公式,送股,轉增股本,增發、配股及派發現金股利都會調整轉股價格並給出計算公式,公式和除權計算類似。

10. 轉股價格的向下修正:轉股價格修正條件和修正程序。這個是非常有利於可轉債持有者的條款,不過通常要結合後面的回售條款。

11. 贖回條款:到期贖回價格為面值加上相應的利息,具體代開證券賬戶所對應的債券的具體表述去查找。

12.有條件贖回(俗稱強贖):在轉股期內,連續三十個交易日至少十五個交易日收盤價格不低於轉股價格的130%,或者未轉股約不足3000萬元。多數情況是股價超過130%觸發的。

13. 回售條款:在可轉債最後兩個計息年度,股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日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70%,可轉債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債全部或者部分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回售給公司。有些可轉債沒有回售條款,另外看回售條款的期限,當期多數是最後兩個計息年度,還有看回售金額,通常是面值加應計利息,這個最普通。

14.附加回售條款是可轉債改變募集用途的時候觸發的條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