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2020年"海南浙江大學研究院碩士生專項計劃"介紹

海南浙江大學研究院圍繞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於2020年初設立,位於海南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研究院立足海南發展需求和浙江大學“雙一流”建設要求,定位為專業型、創新型教學研究機構,依託浙江大學學科建設和辦學資源優勢,創新研究生培養模式,拓寬研究生培養基地,重點加強海洋、農業領域研究生培養,為國家和海南省輸送急需的高水平創新人才。同時,對接海南經濟特色和產業發展需求,開展技術攻關和成果產業化推廣,爭創國家級科研平臺,構建政產學研用的轉移轉化鏈,努力成為“立足海南、輻射全國”的集教學、科研和成果轉化於一體的創新型高校研究院,為建設中國(海南)自由貿易區、探索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作出重要貢獻。

招生方式和培養模式

一 1.招生方式

統考招生(針對一志願報考浙江大學且上線的統考考生,與浙大2020統考生同步複試)

2.培養模式:

(1)"海南浙江大學研究院碩士生專項計劃"納入浙江大學海洋學院、農業與生物技術學院、動物科學學院招生、培養,學籍歸屬相關學院,畢業時根據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發給浙江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學校、學科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浙江大學碩士學位證書。

(2)研究生第1學年為課程學習階段,原則上在錄取專業所屬學院所在校區完成,其他培養考核環節以及研究論文階段在海南浙江大學研究院(海南三亞)進行。第1學年具體如下:

①錄取為工程碩士(機械、電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資源與環境領域)的,第一學年在浙江大學舟山校區學習。

②錄取為農業碩士(農藝與種業、資源利用與植物保護、畜牧領域)和獸醫碩士的,第一學年在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學習。

招生計劃與專業

“海南浙江大學研究院專項計劃”招收2020年秋季入學全日制專業碩士100名,招生專業及計劃情況,請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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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金、獎學金

擬錄取的碩士生須與浙江大學簽署在海南從事研究的相關協議,並享有如下權利:

1.海南浙江大學研究院培養的研究生為浙江大學研究生,享受浙江大學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包括參與各類獎學金和國際交流項目選拔的評選。

2.專項計劃錄取的碩士生均可額外獲得海南浙江大學研究院新生獎學金。

3.在海南科研開展期間,享受海南助研津貼。

4.參評海南浙江大學研究院優秀獎學金。

招生諮詢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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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編輯:張世夏

責任編輯:高楚清 鄧龍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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