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發1億元消費券:普惠型每張面值50元,共發40萬份,誰能領?怎麼領?怎麼用?

4月20日,長春市政府在長春市消費券發放專題新聞發佈會上對外宣佈,長春市政府將面向社會發放總額度為1億元的消費券。

主要包含特惠型、普惠型、購惠型三種類型,同時組織開展購物發票抽獎促銷活動。整體活動計劃從4月20日開始,6月末結束。

特惠型消費券

安排資金1000萬元

主要發放給全市低保、特困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及退伍軍人服務保障優撫對象。計劃4月22日開始發放,具體按市民政局和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方案執行。普惠型消費券

安排資金2000萬元

面向所有在長人員發放普惠型消費券,消費券在消費過程中十足抵用。在長人員可通過下載阿里支付寶App參與搶券,搶券時間以政府統一公告為準,搶得的電子消費券即刻存入市民的支付寶賬號中,每張面值50元,共計40萬份,每名在長人員只能搶券一次。

1普惠型消費券面值

每張面值50元,共發放40萬份。

2普惠型消費券領取及使用

必須在長春本地實體消費場所使用,不能用於線上支付和個人轉賬,不設找零。

3普惠型消費券使用時限

生效之日起至6月30日購惠型消費券

安排資金5500萬元

在政府指定的限上年銷售額億元以上商貿企業,作為指定商家開展購物抽取贈券活動。活動期間,消費者在指定商家消費單筆滿200元及以上時,即獲得一次贈券機會,獲得率100%,消費券面額隨機產生,面額設置為2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五檔,先到先得,贈完即止。各商家要配合政府消費券發放活動,加大讓利力度,形成疊加效果,讓廣大消費者受益,吸引更多消費者參與。發票抽獎活動

安排資金1500萬元

在全市開展憑發票抽大獎活動

1發票種類

4月20日至6月29日,個人取得的由在長春市註冊登記的實體店經《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v2.0》開具並經過驗證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含增值稅卷式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2發票額度

單張發票金額在100元及以上。

3參與主體

取得上述發票的個人消費者(發票所載"購方名稱"和"購方識別號"必須與居民身份證上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完全一致且真實有效)方可參與發票抽獎活動。

4開具時間

參與行業範圍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在2020年4月20日至6月29日期間開具的上述發票。開票時間以《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v2.0》中的電子數據時間為準。

5開獎辦法

自2020年4月27日至6月30日每天進行抽獎,共65期,發票只能參加一次抽獎活動。4月27日抽獎的發票開具時間為4月20日至26日,4月28日抽獎的發票開具時間為4月27日,以此類推,2020年6月30日為本次活動的最後一期。

6獎品設置

每期設置一等獎1名,獎勵價值20萬元一汽品牌汽車1臺;二等獎4名,獎勵價值5000元購物卡1張;三等獎20名,獎勵500元購物卡1張。按照獎金總額1500萬分配具體獎品價值和獎金額度,一切稅費、手續費由中獎消費者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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