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想分手非法拘禁未成年女友,面對民警他把刀架自己脖子上威脅

近日,杭州市上城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刑事案件,案件就是因一對小情侶要分手而起,但不想分手的男方走了極端:非法拘禁了未成年女友……

事情要從2019年7月說起,當時剛剛年滿15歲的小月在某服裝批發市場打工。機緣巧合之下,她結識了24歲的陳明,兩個人很快相愛,並開始了同居生活。

2019年11月,兩人一起搬到杭州市上城區某小區內生活。搬家的時候,小月就認為兩個人性格不是很合適,提出分手。陳明堅決反對,並說服了小月先不分手,但是兩人感情的裂痕已經存在。

2020年1月2日晚上,小月再次因為性格不合向陳明提出分手,陳明依然不同意,兩人發生口角。情緒激動的陳明搶走小月的手機,並用編織繩將她捆綁了起來,禁止小月與外界聯繫,也不讓她離開。

第二天,陳明的朋友因為聯繫不上他,趕來陳明的住所,發現陳明在家卻堅持不肯開門,就覺得事情有些蹊蹺。朋友出於擔心,聯繫了陳明的父母。另一邊,小月的家人因為聯繫不上小月而擔心,也輾轉聯繫上陳明的家人,想問問是怎麼了。

之後,陳明的家屬紛紛趕來,可大家都無法敲開陳明的家門,還發現陳明拘禁了女友。而陳明這時情緒十分不穩定,面對家人甚至激動得掐自己的脖子以示威脅。無奈之下,陳明的父親選擇了報警。

沒想到,民警趕到後,陳明更是將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威脅說:“你們不要靠近,過來我就自殺……”

後在民警和家人的反覆勸說下,1月3日下午1點,陳明才將房門打開。

隨後,陳明被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陳明告訴了民警他這麼做的原因:“我沒有工作,網貸還欠了很多錢,現在她也要和我分手,我覺得我的人生真的再沒有意思了。”

2020年4月14日,上城法院依法對此案作出判決:被告人陳明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男子不想分手非法拘禁未成年女友,面對民警他把刀架自己脖子上威脅

法官提醒,並不是只有像電視劇那樣,把被害人拉到某個偏僻的地方關起來才算非法拘禁。在本案中,陳明使用了編織繩捆綁等手段阻止被害人離開,因此他的行為也是屬於非法拘禁。

(當事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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