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官就是好,村支書基本報酬不低於村民人均收入兩倍

據《遼寧日報》消息,著眼於建設一支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村“兩委”幹部隊伍,近日,遼寧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村“兩委”幹部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對建立村“兩委”幹部選、育、管、用長效機制提出要求。

《指導意見》指出,要加強村幹部培養選拔,深入實施“三向培養”工程,注重從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返鄉人員、本鄉本土大學畢業生、退役軍人中培養選拔村“兩委”幹部。健全村“兩委”幹部人選聯審機制,強化上級黨委領導和把關作用,對新提名進入村黨組織班子人選提出明確要求,著力優化村“兩委”班子年齡、學歷結構。全面推行村“兩委”成員交叉任職,要求具備條件的,都要實行村黨組織書記和村民委員會主任“一肩挑”,進一步強化村黨組織的領導作用。

《指導意見》強調,要強化村幹部管理考核,實行村黨組織書記由縣、鄉兩級黨委雙重管理,對村黨組織書記推薦提名、年度考核等職責權限作出規定。推行村“兩委”幹部“承諾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評先選優、提拔使用、兌現報酬的重要依據。加大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幹部、考錄鄉鎮公務員、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工作力度,不斷拓展村幹部發展空間。

《指導意見》要求,要強化村幹部待遇保障,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制度,確保每村每年村幹部基本報酬和村級組織辦公經費兩項合計不低於10萬元,村黨組織書記年基本報酬不低於所在縣(市、區)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標準。健全完善村幹部績效獎勵制度,明確村集體經濟經營收益可提取一定比例用於對村幹部績效獎勵,進一步激發村幹部工作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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