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童工地身亡 谁该为此担责
河南原阳县一在建工地土方中,发现4名儿童尸体。4月19日,新京报从原阳县住建局了解到,事发工地项目的施工许可手续还未审批通过,4月15日曾对该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但未收到对方的回复。
就在4月9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咨询盛和府及其开发商问题。4月16日,原阳县委答复称,经房产所工作人员调查,盛和府暂未到当地住建局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数天之后,涉事项目就发生了这起造成4名儿童死亡的悲剧。
悲剧具体原因尚待进一步调查。据原阳县委宣传部19日凌晨通报称:经初步判断,4名儿童可能因土方压埋窒息死亡。这说明,有可能是施工方施工时,将4名孩子埋于土方之中。
值得追问的是,涉事项目没有获得施工许可证,为何未批先建?据了解,4月15日,也就是事发3天前,住建局曾向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停止施工,一周内办理相关手续。由此可见,相关部门对涉事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就擅自施工的问题并非不知情,但为何没有强制涉事企业停工?如果强制涉事企业停工,悲剧就可能不会发生。
目前,施工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问题并不鲜见。虽说未批先建造成孩童死亡是小概率事故,但人命关天,无论如何容不得半点粗疏。
对开发商而言,未批先建是小风险高收益的做法。也需看到,一些企业为何会选择未批先建,这在于目前的审批制度较为繁琐,走完程序要较长时间。对此,既要加大对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惩治力度,增加他们的违法成本,也要完善相关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4名孩童死于在建工地土方中的悲剧,亟待尽快调查清楚,不仅要给死者家属一个交待,也需要吸取血的教训,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
对于负责公共安全的一切部门与个人,必须做到守土有责,要拧紧责任链条,要知道,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责,都可能带来公共安全的“坍塌”,都可能形成吞噬宝贵生命的“深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