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四童工地身亡 誰該為此擔責

四童工地身亡 誰該為此擔責

河南原陽縣一在建工地土方中,發現4名兒童屍體。4月19日,新京報從原陽縣住建局瞭解到,事發工地項目的施工許可手續還未審批通過,4月15日曾對該項目下達整改通知書,但未收到對方的回覆。

就在4月9日,有網友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諮詢盛和府及其開發商問題。4月16日,原陽縣委答覆稱,經房產所工作人員調查,盛和府暫未到當地住建局辦理相關建設手續。數天之後,涉事項目就發生了這起造成4名兒童死亡的悲劇。

悲劇具體原因尚待進一步調查。據原陽縣委宣傳部19日凌晨通報稱:經初步判斷,4名兒童可能因土方壓埋窒息死亡。這說明,有可能是施工方施工時,將4名孩子埋於土方之中。

值得追問的是,涉事項目沒有獲得施工許可證,為何未批先建?據瞭解,4月15日,也就是事發3天前,住建局曾向該企業下達整改通知,要求停止施工,一週內辦理相關手續。由此可見,相關部門對涉事企業未辦理相關手續就擅自施工的問題並非不知情,但為何沒有強制涉事企業停工?如果強制涉事企業停工,悲劇就可能不會發生。

目前,施工項目未批先建等違法違規問題並不鮮見。雖說未批先建造成孩童死亡是小概率事故,但人命關天,無論如何容不得半點粗疏。

對開發商而言,未批先建是小風險高收益的做法。也需看到,一些企業為何會選擇未批先建,這在於目前的審批制度較為繁瑣,走完程序要較長時間。對此,既要加大對未批先建等違法違規行為企業的懲治力度,增加他們的違法成本,也要完善相關機制,提高審批效率。

4名孩童死於在建工地土方中的悲劇,亟待儘快調查清楚,不僅要給死者家屬一個交待,也需要吸取血的教訓,避免類似悲劇的重演。

對於負責公共安全的一切部門與個人,必須做到守土有責,要擰緊責任鏈條,要知道,任何一個環節的失責,都可能帶來公共安全的“坍塌”,都可能形成吞噬寶貴生命的“深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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