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刻說法】2019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之冰面遛狗溺亡索賠案

【即刻說法】2019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之冰面遛狗溺亡索賠案


【案情】2017年1月16日,支某外出遛狗時,因河面結冰便走上永定河一處大壩消力池內的冰面,不慎落水溺亡。其家屬將北京市豐臺區水務局、豐臺區永定河管理所、北京市水務局、北京市永定河管理處起訴至法院,索賠62萬元。

北京市豐臺區法院審理認為,本案不能以情感或結果責任主義為導向,將損失交由不構成侵權的他方承擔。支某溺亡地點(永定河攔河閘側面消力池)不屬於公共場所,永定河管理處對此不負有侵權責任法規定的安全保障義務。支某明知進入河道、冰面行走存在風險,仍進入該區域並導致自身溺亡,其主觀上符合過於自信的過失、其行為屬於侵權責任法上的自甘風險行為,應自行承擔相應的損害後果。由此駁回了家屬全部訴訟請求。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即刻說法】2019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之冰面遛狗溺亡索賠案


【影響性】避免“和稀泥”式裁判導向

法律規範和公民情感的界限怎麼把握?本案通過審判給出了答案。在侵權糾紛審判中,堅持“不能以情感或結果責任主義為導向將損失交由不構成侵權的他方承擔”的裁判要旨,避免“和稀泥”式裁判導向,具有示範意義。同時,本案進一步明確了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作為法律意義上的“理性人”、自身安危的第一責任人,在充分享受法律賦予的自由同時,也應承擔自身抉擇帶來的風險。

【聯合主辦】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南方週末報社、《法律適用》和《中國法律評論》。案情及影響性部分轉發自南方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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