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看全國 男子因詐騙獲刑 剛出獄就報警:我被騙了40萬

泰州男子胡某2016年因涉嫌合同詐騙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為了避免被關押,他通過親戚找到“中間人”陸某幫他疏通關係、辦理取保候審,並先後給陸某40萬“打理費”,結果仍是被抓判刑。現代快報記者獲悉,出獄後,心有不甘的胡某第一時間到派出所報警稱自己被陸某詐騙,要讓騙他40萬的陸某也接受法律制裁。

2019年9月10日,市民胡某來到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京泰派出所報案,稱自己被人詐騙40萬元。

經民警詢問,原來胡某曾因合同詐騙被網上追逃,2016年7月經親戚介紹與陸某見面,陸某聲稱自己“有關係”可以幫胡某辦取保候審,不過要30萬活動費。胡某信以為真,當場交給陸某一張10萬元的銀行卡,後續又分兩次向銀行卡內各轉賬10萬元。

然而不久之後,胡某還是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胡某的家人便去找陸某“算賬”。陸某承諾,他會再去想想辦法疏通關係,但是還需要10萬元“活動費”,於是胡某家人又向銀行卡里轉賬10萬元。

結果卻是竹籃打水一場空,胡某最終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出獄後,胡某找到陸某,讓陸某退還其40萬元,但對方只願意退還10萬元,胡某於是前來報警。

泰州海陵公安京泰派出所迅速對案件展開調查,經過分析研判、走訪查證,於今年4月11日在山東將陸某抓獲。

經訊問,陸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陸某稱,他確實曾“找過關係”想幫胡某辦取保候審,但後來知道事情辦不下來,不過由於當時自己資金緊張,他就騙胡某事情可以辦,但是還需要“活動費”,這40萬都被陸某自己用掉了。

目前,陸某已被警方採取取保候審,並退還部分贓款。

民警提醒,近年來以疏通關係為由,實施詐騙的案件時有發生,在此類詐騙案件中,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夠得頻頻得手,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一些受害人錯誤的認為通過花錢和所謂的“疏通關係”,能夠減輕甚至逃避處罰,但卻是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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