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2019年辽宁省检察机关执检精品案件

日前,辽宁省院下发关于2019年全省执检案件获评全国执检精品案件和省级执检精品案件的通报,凌海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寻衅滋事罪)获评省级执检精品案件。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女,74岁,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羁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期间王某某身体极度不适,情况危重,锦州市院将在押人王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线索移交凌海市院办理。由于该案系进京上访案件,凌海市检察院接案后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凌海市委政法委、凌海市委相关领导汇报请示,领导明确指示,依法定程序办理。立案后,凌海市检察院刑执人员与侦查监督部门、公安机关侦查部门联系,经调查了解,对王某某羁押必要性评估,认为宜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遂向凌海市公安局送达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同时,与公安机关多部门沟通,向其通报在押人现状,建议公安机关宜特事特办启动“绿色通道”。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当天变更强制措施,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该案在锦州市院的指导下、在多部门的配合下,从受案到变更强制措施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仅历时半天,有力地维护了在押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凌海市检察院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王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凌海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2019年辽宁省检察机关执检精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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