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合同信息不充分,如何取證?

旭日藍天白雲飄


1.銀行放貸,需要擔保人簽字,如果擔保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貸款人、擔保人各執一份。那麼銀行就應該給擔保人一份;2.如果合同中沒有上述約定,銀行可以不給擔保人一份。因為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必須給擔保人一份合同才生效,僅僅規定各方簽字就生效;3.借款人放路後,擔保人如果懷疑其與放貸銀行共同詐騙擔保人,應該提供證據給法院或公安機關,若沒有證據,懷疑不成立;4.銀行的資料,律師不能取證。必須要法官親自去調取,的確是這樣。5.法院不給取證,不違法。因為是否取證,法院視情況決定,當然可以拒絕你。6.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銀行一方向法院提交貸款合同及擔保合同原件,而簽字又是擔保人親自籤的,根本不用去銀行取證。


稅務律師菅峰


擔保合同如果不違法,即使擔保人手上沒有擔保合同,也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建議輕易不要做擔保,避免官司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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