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地鐵襲警被刑拘,還笑稱“最多拘留15天”

近日,人民日報報道了一則大學生地鐵襲警事件,引發了輿論關注。在2018年11月11日下午3點,一名女大學生意圖強行將管制刀具帶進地鐵,被地鐵工作人員和民警阻攔後,對民警進行踢打,被拘留後還笑稱“最多拘留15天”,然而最後警方以妨礙公務罪將其刑拘,擇日將提起公訴。

大學生地鐵襲警被刑拘,還笑稱“最多拘留15天”

該名大學生在警方多次警告下還不收斂,拒絕配合警方的任何要求,還叫囂稱“誰沒讀過法呀”,乘民警不備,她突然用腳踢踹、用手抽打民警,後被制服帶到派出所後被問及後果,她仍面帶笑容、不以為意地表示“最多拘留15天,其次罰款,其次警告”,並稱“人生總要有第一次的嘗試,好的壞的都要嘗試,微笑面對生活”。

大學生地鐵襲警被刑拘,還笑稱“最多拘留15天”

然而作為非法學出身的海投匯小編也知道襲警可是刑事犯罪,經查閱《刑法》,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有相關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規定處罰。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從重處罰。”

大學生地鐵襲警被刑拘,還笑稱“最多拘留15天”

這意味著這位“微笑面對生活”的女大學生要面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更重的刑罰。而比這個更嚴重的是因獲刑帶來的後果,根據中國的相關規定,涉及刑事犯罪的人員均不得擔任國家公務員以及在任聘國企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這對於即將畢業的她來說,無疑是人生的第一頓重擊。

而且根據網友反映,有部分高校還有規定,學生在校期間,如因刑事犯罪獲刑,則可能將面臨開除學籍的處罰。而且及時不開除學籍,這次犯罪記錄也將計入其個人檔案,伴隨她的一生,日後就業考級等將受到很大限制。

該名女大學生終究要為其傲慢和無知付出慘痛代價,很多網友都戲稱,“這下就真要微笑面對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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