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一下可以不拘留嗎?”-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本報訊 (記者黃楓 通訊員陳旖旎 陳國色)昨日7時15分許,在晉長高速下行17公里100米處(晉江南往石獅方向龍湖出口主線分岔口),發生一起小車撞水泥墩的交通事故。得知要接受處罰時,駕車女子竟詢問:“哭一下可以不拘留嗎?”

民警到達現場時,白色轎車車頭深陷在匝道口導流區的水泥防護墩上,發動機損毀暴露在外,駕駛室的安全氣囊彈出,放置在水泥防護墩前的兩個防撞沙桶被撞爆裂,車子邊上站著一名中年女子,幸無大礙。

當民警詢問女子誰是駕駛員時,其聲稱是丈夫駕車,事發後因有急事先行離開。民警覺得有些蹊蹺,準備調取監控核實。此時女子才坦言,車是她開的,但自己是無證駕駛。

民警告知女子,無證駕駛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出險,發生事故受傷就醫的費用和路損都要自己承擔,並且還要接受1500元罰款以及拘留14天的處罰。聽到這裡,女子竟詢問民警:“我哭一下能不拘留嗎?”

據悉,該女子姓陳,重慶人,50歲,在工地上班,未取得駕駛機動車的資格。因丈夫人在泉州,可找不到有駕駛證的人,可又想去惠安的工地看看,於是抱著僥倖心理準備從晉江南出發到惠安,沒想到在路上發生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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