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謝先生在安康市的一處工地務工,2020年4月1日在工作中因工受傷,傷後被同事送安康市中心醫院診斷治療,入院門診查體及CT檢查結果如下:1.右橈骨遠端骨折(左)2.右尺骨下段骨折3.右橈骨幹骨折4.右腕舟狀骨骨折5.膽囊息肉
2020年4月25日出院後,謝先生通過在線傷殘鑑定平臺找到劉法醫,希望能提前知道其工傷傷殘等級,以便後期向用工方索賠。以下是謝先生提供的部分病歷資料:
劉法醫根據他在線提供的病歷資料和片子,給出如下評估結果和建議:
經對送評材料進行審查,謝喜春於2020年4月1日受傷,醫院診斷其主要損傷為:右橈骨遠端骨折;右尺骨下段骨折;右橈骨幹骨折;右腕舟狀骨骨折。住院期間右尺、橈骨均已行內固定術治療。參照《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標準(GB/T16180-2014)5.9.2九級23款“四肢長管狀骨骨折內固定或外固定支架術後”、5.10.2十級12款“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之規定,謝喜春右尺、橈骨骨折內固定術後的致殘等級為九級,右腕舟狀骨骨折的致殘等級為十級。又參照上述標準4.2晉級原則“對於同一器官或者系統多處損傷,或一個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時受到損傷者,應先對單項傷殘程度進行鑑定。如果幾項傷殘等級不同,以重者定級;如果兩項及以上等級相同,最多晉升一級”之規定,謝喜春的
致殘等級為九級。
這裡提醒大家,個人評定的傷殘結果僅作個人瞭解,不能用作法律用途,若作法律用途請帶上全套病歷資料和身份證到所鑑定。個人評定的好處就是提前知道結果,然後方便計算賠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