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古代監察制度在唐朝之後失去了它原有的權威性?

引言

近期,全國人民因為新型冠狀病毒而聚焦武漢,當武漢告急,向全國發出請求支援的信號時,各地的捐款和各種物資都在第一時間彙集到了武漢,就在我們認為武漢醫療衛生工作者已經披上“戰袍”奮戰時,前線卻傳來醫療物資告急的消息,當一線醫護人員喊出“

不要讓我們赤身裸體的去戰鬥”的時候,無數人民流下心疼的淚水。

在心疼醫護工作者的同時,很多人產生非常大的疑問!為什麼全國捐贈的各種醫療物資沒有發放到一線工作者手中?隨著事態的升級,有知情者舉報武漢某會存在“只負責收不負責發”的問題。

針對反映湖北省某會在捐贈款物接受分配中的有關問題,湖北省紀委監委開展調查核實工作,3名領導被問責。紀委和監委是我們國家為了保障行政權力行使的規範性設立的國家監督機關。

早在3000多年前的古代監察制度出現萌芽,在秦漢時期就已經有了監察機構,它負責整肅吏治,是全體官吏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擁有絕對的權威性,經過2000多年的發展,監察制度在唐朝達到了頂峰,不過唐朝滅亡之後,監察制度卻逐漸衰落,直到明清時期,監察制度失去了具有權威性。

監察制度權威性的由來

1、獨立行使職權

秦漢時期確立的監察制度是在朝廷中記載歷史的史官基礎上發展而來,故此這些監察官也被稱為“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除了除了對記載的歷史負責外,在上更要對統治者負責,在下對天下黎民百姓負責

我們常聽到“歷史都是勝利者書寫的”不如說是“歷史是由御史大夫書寫的”。通過對歷史的研究,我們發現御史大夫雖說對統治者負責,但是統治者卻不能干涉御史大夫對歷史及現實的記載

例如:為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史記》是由太史公司馬遷所著,但是司馬遷卻不是歷史勝利者。

為何古代監察制度在唐朝之後失去了它原有的權威性?

唐朝政府組織機構簡圖

隋唐時期是監察制度的鼎盛時期,此時的監察御史不再是單打獨鬥,而是與諫官相輔相成,監察御史負責監察群臣,防止群臣出現貪汙受賄的行為,而諫官則負責規勸君王,每當君王做出不合理的決策,諫官會冒死進諫,這也造成了監察制度既可以聽命君王,也可以不聽命於君王,可以獨立行使職權

自貞觀初,以法理天下,尤重憲官,故御史復為雄要。——《通典·職官六》

在對上負責規勸君王時,監察制度代表的是全體臣民的意志,保障君主做出的決策都是為了朝廷社稷,在對下監察京官和巡查地方官時,監察官代表著君王的意志,可以直接處罰地方官,不必通過上奏請求君王定罪,可以在返京之後向皇帝稟報處理結果。

當地方臣民越級向京官告狀時,君王也會派監察官在保障原告生命安全的同時,負責查清事實,整肅吏治。

2、選拔與獎勵機制

監察官擁有如此大的權力,難免有奸臣想要操控監察官,歷代君王為了避免這一問題的發生,通常制定嚴格的選拔標準,大多以個人品德、法律常識以及個人學識、政治經驗為標準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個人品德,這也是歷朝統治者都是通過提拔常伴身邊的近臣、宦官為監察班子的重要因素,至於法律常識和政治經驗都可以通過後期學習彌補自身不足,而監察官則是監察班子中的佼佼者,他們與諫官一樣性格豪爽、為人剛正不阿、不畏權貴

為何古代監察制度在唐朝之後失去了它原有的權威性?

魏徵與唐太宗

也正是因為這種剛正不阿的性格,導致監察官吏在就職前經常與文武百官作對,遭到百官打壓,仕途不順,官階較低,在君王提拔他們為監察官吏後,並未提升他們的官階和俸祿,而是讓他們通過彈劾獲得豐厚的獎賞,這種方式與現代職場的提成制度相似,從而確保了監察制度的純潔性。

監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縣,獄訟、軍戎、祭祀、營作、太府出納皆蒞焉;知朝堂左右廂及百司綱目。——《新唐書·百官志三》

正是這種選拔、獎賞官吏的方式以及監察制度獨立行使職權的特殊性,使得監察制度具有肅正綱紀的權威性,西漢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貞觀之治”背後都有監察制度的影子,可是隨著唐朝的滅亡,監察制度再也不能起到規勸君王,彈劾百官的作用,監察制度也不再具有權威性。

監察制度的衰落

公元960年,趙匡胤在陳橋發動兵變,建立了北宋,為了防止手下將領背叛自己,重走兵變之路,趙匡胤請來所有將領勸說將領放棄兵權,回鄉養老,這就是著名的

“杯酒釋兵權”,也正是從這時候開始,王權與將權相結合,進一步加強了中央集權,也正是從這時,皇權得不到壓制,監察制度形同虛設

1、皇權至上

當君王掌握了政權和軍權,諫官越來越少,甚至消失,如此一來,皇權得不到制衡,很多官吏為了討好君王變得溜鬚拍馬,監察制度再也不能起到規勸君王,彈劾百官的中作用,逐漸成為君王維護統治的工具。

為何古代監察制度在唐朝之後失去了它原有的權威性?

北宋奸臣蔡京

2、機構不完善

真正有效的監察制度是能夠不被君王所牽制,既高於皇權,又可以與皇權共進退,同時還不會陷入皇權的利益格局,這種理想型的機構在古代是非常難把握的,君王既想唯我獨尊,不受規勸,又害怕自己做出的決策錯誤,希望有人可以規勸自己,這種矛盾的設想是無法通過監察機構來實現的

3、利益的誘惑

宋朝之前,監察官吏有著維護國家整體利益,整肅吏治的職責,雖然官職低微,收入淺薄,但是通過彈劾官吏獲得的封賞使得收入不菲,可是宋朝之後監察官吏不敢再進行彈劾,為了維持生存一少部分監察官吏附炎趨勢、收受賄賂、欺上瞞下,使監察制度形同虛設,在金錢的驅使下文武百官無人再懼怕監察制度,相反監察制度成為了貪贓枉法的權臣的保護傘,這也是北宋之後多奸臣的重要原因


總結

中國古代監察制度雖然在制度建立上存在不足,但是在歷史上產生了重要影響,雖然在宋朝皇權至上和利益的誘惑下成為了工具,制度的權威性也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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