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專項工作,強化城鄉結合部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大隊統一部署,10月16日,口泉中隊在雲岡區平泉路部署警力開展了農村地區重點車輛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
上午8時38分許,一輛藍色農用三輪車在雲岡區平泉路棚戶區安置區改造工地運輸建築材料時被民警檢查發現:駕駛人景某(男,32歲)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景某已被處以罰款、行政拘留的處罰。
目前,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農用三輪機動車日益增多,同時肇事率也呈上升趨勢。據統計,每年發生在農村道路上的交通事故,農用三輪車約佔8%,且多數系無牌無證無保險,嚴重危害著農村道路的交通安全和農民的切身利益。
交警提示:農用三輪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要依法進行上牌辦證,辦保險等,禁止報廢農用三輪機動車上路行駛。有牌有證的要進行年審,上路行駛的三輪車技術狀況良好,上路開車的駕駛員遵章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