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嘉興市南湖區司法局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在嘉興市範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範圍對象
嘉興市(含五縣兩區)在職在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工作勤奮,責任心強;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身體健康。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專業。
3.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5年10月23日以後出生),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參公編制)在職在編工作滿1年。
4.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
5.符合崗位所要求辦理轉任的最低服務年限。
6.有法律資格證書的優先考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受過處分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其它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6日。如實、準確填寫《南湖區司法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並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過互聯網電子郵件傳至[email protected]。
(二)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的年齡、身份、學歷、專業等進行資格初審。考試前進行資格複審,需提交《嘉興市南湖區司法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資料原件和複印件;《報名表》張貼報名時提供的同底照片,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三)組織考試。選調崗位通過資格複審人數在30人以上(含30人)的,進行筆試,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選調崗位報考人數不足30人的,直接進行面試。筆試、面試總分均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體檢。根據面試結果,按選調計劃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察按公務員錄用考察以及《幹部任用條例》有關要求進行;體檢採取組織到醫院體檢或提供近兩年以內的體檢報告等方式,體檢標準參照《關於修訂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放棄考察體檢或不合格的,按成績依次遞補。
(五)確定擬選調對象。根據考察、體檢情況,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擬選調人選並進行公示。
(六)辦理轉任手續。擬選調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後,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並按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因本人原因不按時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
四、其他說明
1.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嘉興市南湖區司法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區委組織部、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監督指導。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湖區司法局負責解釋。聯繫電話:0573-82838278,監督電話:0573-82838068(區委組織部)、0573-82838522(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
嘉興市南湖區司法局
2020年10月23日
下載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