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看华为回应李洪元事件

日前,华为对华为前员工李洪元事件的回应如下: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从法律角度来看,华为的回应没有任何问题。《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现检察机关认为李洪元不构成犯罪。李洪元可以根据民法或刑法相关规定起诉华为或其他有关方。

无独有偶,通过法律解决问题一直是华为的经常性的选择。

2019年7月,任正非在松山湖基地接受意大利媒体的采访时,针对孟晚舟事件表示:“我们和美国是有沟通的,美国已经在纽约东区法院起诉我们,我们也在达拉斯法院起诉了美国政府,其实这就是在沟通,用法律的方式沟通。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我认为用法律的方式已经是最好的沟通。”华为同样认为中国是法治国家,因此,华为与李洪元的纠纷也应当通过法律解决,包括起诉华为。

但是中国是一个有这浓厚人情味的国度,道义和情感在中国的影响力某种程度上超越了法律。华为的回应只顾法律,没有顾及普通中国人的心中的道义和情感,不是最佳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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